2022-10-25|閱讀時間 ‧ 約 3 分鐘

She's gone.

幾天前吧,忘記在哪裡看到一個影片。 一對分手的情侶相互提問,其中一題「妳會後悔跟我在一起過嗎?」 不知為何的,這句話轟的一下,我整個腦袋嗡嗡嗡。 可能因為過往經驗,讓我覺得自己不會有被提問的那一天。 但我本人倒是常常會想說「去妳媽的我真的後悔為什麼要答應妳。」 而且我最常被問的是「如果有機會復合,妳心中有最想復合的人選嗎?」 說真的,曾經有,曾經。 高三畢業前兩三個月,我仗著已經有大學念而申請提早離校。 於是我開始了我快樂的畢業生活,母親允許我上網的時間也相較多了, 我成為了某個女同聊天室的常客。 xx/ 新北/ 婆 進入聊天室囉! 接下來要花好幾分鐘跟在現場的各位打招呼寒喧,還以為在選舉。 偶有幾個會用私聊的名字。 以前好像沒有穩聊這種說詞,那時候手機也不是智慧型。 所以穩聊這種字眼,當時是無法出場的,因為穩不了。 高三那時候已經是msn的天下了,等等登 (顯示為音效) 能交換到msn帳號就差不多像現在能交換line或Instagram吧(?) 講遠了,回來講講復合的對象吧。 在我開始談戀愛之後, 我就一直有個原則:「妳敢提分手,我就敢答應,而且我絕對不會復合。」 這個原則我到現在還沒有打破過,對,我就是一個如此有原則的人。 這些日子以來,在確認交往前,我就會先把這件事說清楚。 我說吵架可以,想鬧可以,但如果只會把分手兩個字掛嘴邊。 可以啊,那就是沒必要繼續。 當然我也妥協過,我會問對方「妳想清楚了是嗎,這是妳最後的決定嗎?」 如果對方這時候來個髮夾彎,我會說「沒有下次。」 我始終都記得大學念書時,英語演講的老師教的一句話: Fool me once, shame on you; Fool me twice, shame on me. 所以我很堅信自己這樣的原則是沒有錯的,而且,這種事,委屈不來。 但,曾經吧,曾經。 在我從美國結束工作回來台灣的時候,那一次我在板橋火車站。 每年都會讓板橋住民痛恨的耶誕城,我在那一年去了。 因為人群恐懼症發作加上中華電信直接無訊號, 我勉強走到平面上,然後找了一個應該是沒有人可以發現的角落。 我想著,這時候去找E好嗎,她應該還住在那個套房吧。 可是如果她已經和另一個女生搭上,正在床上翻滾。 那我又可以去哪裡? 我不想要恨她把我放下的這麼快。 我想起每次跟她出門時,她都會向我伸出手要我牽好。 我每次跑得太快或是拍照拍得太慢,但我只要抬頭或是回頭就可以看到她。 然後她會再次伸出手,說,牽好。 「這輩子可能不會再有人這樣對我了。」有段時間我都是這麼想的。 我氣自己沉不住氣,我也氣她為什麼不努力。 大概就是這種心態吧, 所以我總覺得如果有機會的話,自己應該能表現得更好吧? 我不知道。 我大概永遠都不會知道,因為我沒有跟前女友當朋友當家人的習慣。 她們怎麼來的,就,怎麼去吧。 本次封面: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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