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1-09|閱讀時間 ‧ 約 2 分鐘

111.11.9馬太福音第五章(21-37)_讀經分享_姚弘毅

    主題:完全的義
    1. 殺人跟姦淫在舊約律法中的罪,都是極重的,要拿石頭打死的,而在(太5:17~18)耶穌說他來不是要廢掉律法,乃是要成全。
    因此耶穌(21)說到:古人(律法)說不可殺人,殺人的難免受審判,然而耶穌來到世上,他的要求更嚴謹更完全,不僅僅不可殺人,甚至不可向弟兄發怒,不可咒罵弟兄,凡這樣行的人都要受審判甚至是地獄的火之刑罰。
    而看重人心的神,也要求當你獻祭時,若想起你有得罪弟兄,先去和好在來奉獻給神,這樣的祭才會蒙神悅納。
    (27~28)你們聽見有話說、『不可姦淫。』但神的要求更加完全,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裏已經與他犯姦淫了。
    2.從殺人到姦淫,以及(29~30)耶穌設的例子告訴我們,他希望我們完全,無論是外在的行為,或是內心的思想,都是完全,不像守舊約律法的文士法利賽人,單單看重外在的行為,而忽略神設立律法的本意,因此要克服內心的情慾,要使自己達到完全的地步。
    3.(31~32)特別提到婚姻,人不可隨便與另外一半離婚,除非是因為淫亂的緣故,在身體上已經得罪神了,不然不可隨意離婚,因為神特別看重人的婚姻。
    4.(34~37)要求我們說話就是要誠實,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不需多說,更不可起誓,因此多說就是出於那惡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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