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1-17|閱讀時間 ‧ 約 3 分鐘

以「知識共用」之名行「侵犯智財權」之實,合理嗎?

在上週,全球最大盜版圖書網站Z-Library網址遭美國政府扣押,也就是說使用者再也無法進入網站免費下載版權書籍了,這一大事件引起了廣大的網友哀鴻遍野,長達13年以來這個盜版書籍網站收錄了近1100萬本電子書與超過8000萬篇文章內容,也收錄了近20種語言文字的學術論文,連教科書與大眾圖文書籍都免費供人下載使用。
「這個網站為什麼可以存在?」這完全是對出版業的一大打擊及嚴重侵犯智慧財產權的行為,原本以為這個網站被抄了之後,使用者也只能摸摸鼻子認命地去買正版,沒想到卻引發了一些網友義正嚴詞地訴說這個網站的消失是一種知識的掠奪上位者的剝削,甚至有自稱出版業者也聲稱自己過去在此網站下載了很多免費的盜版書籍,這些言論就好似陳述去菜市場買菜一樣稀鬆平常,毫無自覺自己的行為已侵犯了他人的權利。

別人的知識應該免費公開且共用嗎?

「好的東西應該要多傳播」的概念本身沒有錯誤,但應該免費嗎?如果擁有者不想免費可以被接受嗎?事實上,長期以來對於堅持收費的所有權人而言是一直備受抨擊的,那些抨擊的人總是說我是在幫你傳播,所以你應該要免費,這樣的思維一直存在於各種創作領域,企圖佔人便宜的人會以這種話術來逼所有權人(或創作者)就範,而創作者在尚未被完全看見之前也只能接受這樣的說法,然而,這僅僅是個人選擇也該是自願的情況下,而不能以此要求所有的所有權人都應該接受自己的心血被無償使用

個人的經濟問題不是所有權人該負責的

有許多人又會說,貧窮地區的人民很需要這些知識的傳播,所以盜版有存在之必要,我聽了實在覺得可笑,難道所有權人在取得或創作作品之前,還要先考慮他人的經濟狀況嗎?如果換位思考,當你的作品被人剽竊又大量傳播,你還能這麼想嗎?

智慧財產權不是公益事業

我自己曾經在網路上買過絕版書,如果買不到,我又能如何?當然只能放棄一途,怎麼會是因為這本書已經絕版,所以應該放上盜版網站?又或者有人會說這本書絕版太可惜了,放在盜版網站上可以讓更多人看見。
試問,這些人想過所有權人(創作者)的感受嗎?你們確定他們想要免費傳播 嗎?有時候真的不能以使用者的思維去思考,而是應該去考量所有權人的權益才是
你覺得這首歌好聽,應該多多傳播,那就應該鼓勵你身旁的人付費購買,而不是一個人購買之後上傳到網路上供人免費下載,這並非善意行為,而是讓創作者蒙受極大損失的惡意行徑。
關於智慧財產權的概念,我想許多人不是沒有,而是貪小便宜的人性蒙蔽了良心,但膽敢公開疾呼「盜版無罪」也實在是大開了我的眼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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