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於 2024/12/07閱讀時間約 2 分鐘

樂在於心,不在於事

古人認為人生有四大樂事,分別是「久旱逢甘霖」、「他鄉遇故知」、「洞房花燭夜」、「金榜提名時」。直到今日,環境變了,社會變了,人心變了,「樂」也跟著變了。
農業時代,天不降雨則作物不生,視「久旱逢甘霖」為樂事,很正常。工商時代,大雨不停則寸步難行,「久雨逢晴天」也算樂事一件。
古時交通不便,一經分離,難有音訊,思念之餘還能在他鄉巧遇故知,怎不令人欣喜!今時科技發達,即使遠在天邊,也能透過3C產品密切連繫,宛若近在眼前;可一天到晚粘著,反倒覺得厭膩,有時,「不遇」比「巧遇」還要高興。
以前男女婚嫁靠得是媒妁之言,不到洞房花燭夜那天,很難想像柔指交纏的肌膚之親,說是「大喜」之日,並不誇張。但到了現在,床第之事好比吃飯,未婚生子也稀鬆平常,隨時隨地都可以大喜,隨之而來的是,剪不斷的複雜關係,理不完的情感愁緒和扛不動的家庭重擔。爽快一時,煩憂一世,倘能將一切都抹去,恐怕還樂活得多。
從古至今,「金榜提名,光宗耀祖」乃是傳統,十年寒窗無人問,一舉成名天下知,當然要九族同樂。但翻開史實一看,皇帝常常換,伴君如伴虎,官官相鬥,朝不保夕,縱有功名之樂,却不一定是齊家之福。所謂的「無災無病到公卿」,純屬妄想,與其在惶然中等待告老還鄉,倒不如過著閒雲野鶴的日子,更清鬆自在。
作為一個現代人,能樂的事還有很多,例如,「久震瓦没破」、「開店客自來」、「妻妾不爭吵」、「選舉得高票」等等。為何會將這些事情視為樂事﹖因為很難如願,所以總是祈禱。
因事而樂,這個快樂不會長久,也不可能在感覺上維持不變,原因就出在那個「事」的狀態並不完善,一旦外在的狀態起了變化或不如預期,「樂」就立刻消失了。
每天都能遇著令人快樂的事,當然很好,但如果是為了得到快樂,誤以為只要努力做成某件事就能快活一輩子的話,那就是本末倒置了。
一個真正能夠讓快樂維持下去的狀態,是無法經由做任何事情的成果來達成的,想要有此感受,就只能從心態上去改變。當你的心態是快樂的,天雨或天晴有什麼差別呢﹖一樣可以儘情的歌唱。吃好一點或差一點有什麼關係呢﹖一樣可以笑得很開懷。經歷人生的酸甜苦辣,細數刻在心底的歡喜憂傷,哪怕日子過得清苦,亦無須在意,反正苦也一天,樂也一天,那就選樂不選苦。
是啊!當我們的心是快樂的,就不會有什麼事是不快樂的,凡事只要換個角度,看見背影,或許更美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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