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員的膚淺與人民的漠不關心
二〇二二年,在台灣的九合一大選前夜,某候選人的造勢晚會正在盛大的舉行當中。
台上,同陣營的人們站成了一大排,「各位,」市長候選人喊道,「關心台灣未來的朋友們!我在這邊,誠摯的感謝,現在我的臉上不知道是雨水還是淚水。」他微笑著繼續說,「各位,我相信有你們永不疲累的支持,我們一定可以走向未來。我也相信,明天我可以走進市政府,為大家服務,大家說對不對!」回答得最高興的只有台上的主持人,跟一旁共同陣營的候選人們。助選團手中的超高分貝喇叭連續響了好幾次,和棒球比賽吵的沒兩樣。
主要的候選人下去以後,在講台的右後方不知道什麼時候,突然排了一大長串的人潮。一群身穿競選應援背心的阿公阿嬤,提著袋子拿著碗,有的還牽著自己兒女的小孩,正在排隊領免費發放的客家點心。
原本台前站滿了人的地方,現在只剩下滿地的應援垃圾,跟默默收拾的工作人員們。
選舉的定義
選舉的定義是什麼?就基礎來說,選舉就是一個民主社會中,共同決議的過程,是人民參政的主要方式。但是在這個過程當中,吵鬧、骯髒、混亂彷彿也成為了其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在台灣對選舉的規範,大多記錄於「公職人員罷免法」之中。第40條,明確規定了候選人可以造勢宣傳的時間,其中包括選舉車、拉票活動、造勢晚會,可在選前十天到選前一天的上午七點至下午的十點。而第41、42條規範了選舉宣傳的限額,不知道怎麼搞的,縣市長今年甚至破了億。
而宣傳內容呢?只有「不可煽動、觸犯刑法或破壞社會秩序」這種模糊不清的規定。
這麼多錢,到底都燒去哪裏了呢?宣傳單、海報、禮物、電話和簡訊拉票,或是選舉車跟造勢晚會等等,這些都是台灣候選人時常會使用的手段。然而同時,垃圾製造、市容毀損、賄賂、情緒勒索、噪音污染和空氣污染也成了這些手段背後的諸多問題。
競選期間,滿地掉落的宣傳單、海報,還有留在牆壁上的那些,人們絕對不會用「美麗」來形容它們,極端的甚至有許多不雅文字、引戰標題和各種讓路人能對他們留下記憶的大圖片。
信箱裡被塞滿了各式各樣的贈品,因為根據大眾的記憶中規定,30元以上具有賄絡性質的禮物不得贈送給選民,所以那些基本沒什麼用的劣質物品,最終也都成為了垃圾。而國家唯一有明文規定的是「如果候選人贈送30元以下之贈品應該不足以動搖或影響選民的投票意願,所以不至於構成賄選。」所以究竟超過了多少就會算?這還得看法官心情。然而有人會被一條手帕一頓餐收買,有人你卻付了幾千塊,他還是不會投你。
理性與笑話
在我家附近,選前十天根本都還沒到,就已經有選舉車開始偷跑了,車上的劣質廣播器,不斷地放著洗腦的音樂和口號。
「請支持,新竹縣縣長X號候選人!請支持,新竹縣縣長X號候選人!拜託拜託,拜託拜託······」
他們除了會在宣傳車上放那些二流音樂、高呼候選人的名字之外,最常掛在嘴邊的就是「拜託拜託,拜託拜託」。為什麼只能這麼喊?因為他們也知道在這裡講政見根本沒人會聽。在哪裡講政見都根本沒什麼人會聽。
廣義來說,選舉就是一個團體共同決策的社會活動,而就國家的政治選舉而言,是國家公民們為未來共同做出抉擇,選出人民的代表,為我們共同的利益或理念努力。
但台灣至今的選舉,卻早已沒有碰觸到這些根本的意義。政治人物們的宣傳手段,不外乎就是增加你對他的記憶,洗腦、仇恨、對立、八卦、製造話題和不斷地強調他們對該地的家鄉情懷。
想像一下,有什麼政論、政辯節目在你的記憶當中,是兩方單純地坐下來辯論國家的利益的嗎?也許你想不到,大聲叫囂、互罵、丟椅子、上台搞笑早就已經成為這些關乎你我生活的重大會議中,最具代表性的畫面。我敢肯定理性的會議肯定也有,而且說不定還不少,但是新聞報出來的,你我記憶中的,卻都是那些混亂又毫無秩序的笑話。
請·說到做到
還有多少人,真的是為了政見與政客為人而投出選票的呢?根據一些零散的報導,還有我身邊的中老年人們,誰人是什麼政黨、誰送了什麼禮物、誰又推薦了哪個候選人,這些反而更能成為他們投票的依據。
而年輕人們口口聲聲說著關心選舉,要聲張正義,在網路上做出了一系列的分析與批評,但結果投票率,卻低得可憐。
我們班上的一些人,去外面做了一些的採訪。
「請問,你關心選舉嗎?」她們問到一個學生,
「不關心。」他回答。
「那麼你覺得十八歲公民權重要嗎?」(二〇二二年的公投議題,讓可參與選舉投票的人民年齡,從二十歲降到十八歲。而目前十八歲是可以投公投的,只是無法參與選舉投票。)
「很重要啊。」學生快速地回答。其他已經十八歲的人,真的去幫「自己」爭取權利的,也是少之又少。當自己都不關心自己時,還指望誰會去相信你呢?最後理所當然的,這條法案並沒有通過。
所以到底是政客膚淺,還是他們「選擇」展現膚淺,因為人們漠不關心、盲目又愛看熱鬧。我們選擇的,真的是那些對我們未來有幫助的政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