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輕的時候,總認為一定要痛快地愛一次!就算痛也要如飛蛾撲火般的奮不顧身!要有擁抱轉圈的奔跑、交纏的親吻。還要有對視時從眼底深處藏不住的慾火,帶有天下之大、捨我其誰的波濤。
結局,總是遍體鱗傷。雖然只求燦爛本就只求美好一刻,但光芒退卻後,就再也很難再重來,我想這就是:「火燒完了,僅剩灰燼。」
出了社會、經歷了成長後,從長輩那裡聽來一句話:「所謂婚姻,是兩個不相愛的人因為條件合適在一起搭夥過日子。」因為生活漸漸培養起來的平淡感情,會更細水長流。
實在太冷漠了,我還是不太能認同。
但我又想起了某位閨蜜的婚姻,恰恰是純粹因為愛而結合的婚姻更殘酷,因為濃烈的愛能維持的時間太短了,一旦不愛了就什麼都沒了。
沒錯,我也炙熱地愛過。
大學時候,那是一場熱烈而俗氣的,痛快地大張旗鼓的愛。有見面瞬間的奔跑與擁抱、酒後的熱吻、對視時眉眼裡藏不住的熱烈的愛,有綻放、有眩暈、有欲求滿盈,還有義無反顧。但最終的結局卻是突然就走散了。明明是熱烈的愛,卻猝不及防的無疾而終了,能做的只有接受突如其來的分離。
到現在,感情我還是不大懂,遑論愛情。
但身為斜槓烘培師的我,懂做餅乾。烤爐只要太大火,就一定會燒焦!最適當的是,開大火,成形後轉小火慢烤,口感絕佳,軟硬適中。
我想,美食與愛情,無可比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