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於 2023/06/07閱讀時間約 4 分鐘

「性侵後的心理創傷:我們需要提供更多的支持和理解」

近期看了很多有關於性侵害相關的文章、作品,與近期新聞事件及親身經歷突有感觸。
房思琪的初戀樂園:「用一個你其實並不懂的詞,這根本就是犯罪,就像一個人心中沒有愛,卻說我愛你一樣。」
很多的犯罪類型,被害人很容易可以大聲的向加害者咆嘯,控訴著加害人的罪狀,社會的輿論選邊站幾乎沒有爭議,例如傷害罪、殺人罪等。
但性犯罪呢?起發於原始的人性,縱使在性開放一定程度的現在,社會對性犯罪之評論,總是具有那麼一點的不一樣,犯罪結構總混雜著社會傳統對於父權思想的開展,女性主義壓抑所生之性羞恥,社會對於性具有禁忌感,誠如在「房思琪的初戀樂園」中,李國華說:「他發現社會對性的禁忌感太方便了,**一個女生,全世界都覺得是她自己的錯,連她都覺得是自己的錯。罪惡感又會把她趕回他身邊。罪惡感是古老而血統純正的牧羊犬。一個個小女生是在學會走穩之前就被逼著跑起來的犢羊。」,被害人很容易自我懷疑,在「房思琪的初戀樂園」中便以的這些對話:「一個如此精緻的小孩是不會說出去的,因為太髒了,自尊心往往是一根傷人傷己的針。但是在這裡,自尊心會縫起她的嘴。」、「我寧願大家承認人間有一些痛苦是不能和解的,我最討厭人說經過痛苦才能成為更好的人,我好希望大家承認有些痛苦是毀滅的,我討厭大團圓的抒情傳統,討厭王子跟公主在一起,正面思考是多麼媚俗!可是姐姐,你知道我更恨什麼嗎?我寧願我是一個媚俗的人,我寧願無知,也不想要看過世界的背面。」、「想了這幾天,我想出唯一的解決之道了,我不能只喜歡老師,我要愛上他。妳愛的人要對妳做什麼都可以,不是嗎?思想是一種多麼偉大的東西!我是從前的我的贗品。我要愛老師,否則我太痛苦了。」相呼應著這種情形,更是顯示這樣類型的犯罪非常容易產生被害者的矛盾,使被害人容易產生一種自我防衛機制,當受害者相信加害者的想法時,他們會覺得自己不再受到威脅了,即所謂的「斯德哥爾摩症候群」心理學現象。
然這樣的「愛上」是炙熱與痛苦的,通常面臨的是說服自己與無法說服自己間反覆拉扯,而評論者因為往往無法看到事情全貌,抑或選擇通常具有權勢之加害人一方,為自己利益進行政治操作,輕鬆選擇檢討被害人的那一邊,更為常態,表示不能理解為何被害人與加害人在一起,操作產生檢討被害者的聲浪是容易的,但事實是很多事情豈是非黑即白可以解釋的,如同在電影「童話世界」中台詞:「貞操對一名女性有多重要,我們都知道,有機會反抗,卻不反抗,這不是很可疑嗎?」、「在關上門的那一刻,再純真的女孩,也都會失去被推定清白的權利。」讓人印象深刻,且凸顯殘忍。
因此通常的性犯罪案件的被害人於案發時首會選擇為隱忍,需要伴隨著時間經過,於黑幕降臨時,反覆自我對話,想辦法弭平造成的傷痕,這個過程通常是孤獨的。只是不幸地,若所做的努力,時間沒有給予對等的回饋,檯面下終有如林奕含般的被害人選擇羞憤離開人世;而一部分相對幸運的人,願隨時間漸漸開放心胸面對新生活,並進而挺身而出捍衛自身權利。
而所謂的「捍衛自身權利」這個過程是辛苦的,需要反覆回想或陳述當下情形,也要面對當時沒有勇氣面對的輿論,會不會造成更大的傷害,沒有人能夠保證,所以當被害人終於願意跨出那一步時,第一時間卻是收到很多人勸諭被害人:「放下!」,只是這個輕描淡寫的「放下」兩個字,是看不到背後有多少血淚的,每當被害人午夜夢迴遭惡夢驚醒,枕頭上的淚痕總是濕了又乾,床榻上的翻來覆去,自我對話拉扯的痛,對比著加害人的安穩度日,甚至越來越好的人生,為什麼被害人反而沒有資格被體諒,「未經他人苦,莫勸他人善;你若經我苦,未必有我善」是一針見血的。
我很喜歡近期《人選之人 - 造浪者》最有共鳴的台詞:「所以我們不要就這樣算了,好不好?很多事情不能就這樣算了,如果這樣的話,人就會慢慢地死掉,會死掉。」,我想台詞之所以會紅,或許因為這樣的委屈得到共鳴,反而救贖了正在縮瑟角落的他們。
這篇文章的作者清楚記錄了事發後的心境,對相關議題有興趣的讀者,可以看看
我從未想過我會被性侵:失敗的愛情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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