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於 2023/06/20閱讀時間約 2 分鐘

第三殿黑地獄 宋帝王

宋帝王,主掌大海之底,東南方沃燋石下的黑繩大地獄。
「黑繩地獄」:
即黑繩大地獄,一名為黑地獄,一名為黑耳地獄。
其位於地心中第二殿活大地獄(或稱寒冰地獄)之下,第四殿的眾合地獄之上,
周匝圍繞如下敘述之十六小地獄。
黑繩乃獄卒用黑繩以秤量受刑者之肢體,便於斬鋸,令墮熱鑊中烹煮。
── 黑地獄之描述請詳《長阿含經》卷十九、《起世經》卷三、《大智度論》卷十六
此地獄寬廣八千里(五百由旬),另設十六小地獄:
註記:由旬為公牛的牛拉車走一天的腳程長度。
  1. 鹹鹵小地獄
  2. 麻繯枷紐小地獄
  3. 穿肋小地獄
  4. 銅鐵刮臉小地獄
  5. 刮脂小地獄
  6. 鉗擠心肝小地獄
  7. 挖眼小地獄
  8. 鏟皮小地獄
  9. 刖足小地獄
  10. 拔手腳甲小地獄
  11. 吸血小地獄
  12. 倒弔小地獄
  13. 分髃小地獄
  14. 蛆蛀小地獄
  15. 擊膝小地獄
  16. 割心小地獄
繯 音ㄒㄩㄢˋ,乃繫。
刖 音ㄩㄝˋ
弔 音ㄉ一ㄠˋ
髃 音ㄩˊ,同肩胛骨肩峰部之穴。

以下事件若違犯,查對事件暨情況的輕重程度,派大力鬼先推入大地獄受苦。
另外再依所犯事情之類別,配入小地獄受苦。
受刑期滿,再轉解第四殿,加重刑罰,收入地獄。
如在陽世時,曾犯以下罪惡:
  • 引誘他人犯法;挑撥是非,製造糾紛,傷人和氣。
  • 寫匿名信誣蔑他人。
  • 未經事實根據,寫公告、文章,毀損他人名譽。
  • 偽造文書,藉此貪圖他人財物資產。
  • 未經授權,偽造他人簽名印鑑,藉此竄改帳目,混淆是非,使他人受損受害。
  • 經授權替人經管事物,卻偷奸取巧,佔人便宜,使別人受損。
  • 受人之託辦事,卻辜負其托。
  • 為業主辦事,卻夥同職員同事詐取業主資產。
  • 身為基層,背叛上級。
  • 身居官職,無體恤人民生命。
  • 犯罪入獄逃獄者。
尚有其它罪行,因應台灣本土及現代風土民情,
本文捨棄古代民俗習慣之例,
暫不歸列未述之古代罪業情事於此現代化新編修版本中,
如閱讀者欲深入瞭解,可閱讀《玉曆寶鈔》原文。

宋帝王開恩特赦
世人假若能於每年農曆二月初八日,發誓立願,禁戒永遠不再違犯。
死後就准許轉發別的福地,不用進此地獄受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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