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8-07|閱讀時間 ‧ 約 4 分鐘

二代健保怎麼算?怎麼繳?


哪些所得要繳補充保險費?

1.民眾方面:
除獎金及兼職所得外,執行業務收入、利息所得、股利所得及租金收入等單次給付金額達2萬元以上,而未超過1,000萬元部分,均應扣繳補充保險費
(1)由所屬投保單位發給,全年累計超過當月投保金額4倍部分的獎金(超過的部分單次以1,000萬元為限)。
(2)非所屬投保單位發給的兼職所得達一定金額時(103年8月31日以前,單次給付金額達5,000元;103年9月1日起改為單次給付金額達基本工資)。
(3)沒納入投保金額的執行業務收入。
(4)持有股票受分配的現金股利、股票股利。
(5)利息所得。
(6)租金收入。
2.雇主方面:
每個月發放的薪水總數,超過其僱用的所有員工,當月健保投保金額累加以後的總數時,就其所超過的部分,亦應計繳補充保險費。


健保法第31條第l項第l款規定,第一類至第四類及第六類保險對象領取所屬投保單位給付全年累計逾當月投保金額四倍部分之獎金,應依規定之補充保險費率計收補充保險費,故不論高薪或低薪獎金,均以超過投保金額4倍部分為費基,亦即逾4倍投保金額為起扣點。

例如以全年所得同為56萬元之受僱者,二代健保實施後,應繳納保險費說明如下:(110年1月1日起一般保險費率5.17%、補充保險費率2.11%)



<案例一>林君月薪3萬元,全年累計獎金20萬元
    全年所得56萬元
    ● 一般保險費
    470元(投保金額30,300元)
    ● 補充保險費
    逾投保金額4倍部分為78,800元,應繳補充保險費1,663元
    ● 二代健保全年繳交健保費
    470元×12月+1,663元=7,303元
<案例二>陳君月薪4萬元,全年累計獎金8萬元
    全年所得56萬元
    ● 一般保險費
    622元(投保金額40,100元)
    ● 補充保險費
    未逾投保金額4倍,毋須扣取補充保險費
    ● 二代健保全年繳交健保費
    622元×12月=7,46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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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人不用扣補充保費?


其他QA

➠醫院受僱醫師每月支領薪資採論件抽成固定薪資加計論件抽成,合計金額超過219,500元,逾投保金額219,500元之該抽成薪資是否列為獎金計算?

  • 醫師領取醫院之薪資,該項薪資係屬勞務報酬,應納入投保金額計算,如逾投保金額上限219,500元,仍免計入全年獎金累計。

➠勞工自行提撥之退休金在每月工資6%範圍內、伙食費及每月一定時數內之加班費,未列於所得格式代號50之薪資所得計算,故不列入投保單位(雇主)支付之薪資所得總額計算。

禮券係屬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3類之薪資所得(所得代號50),故無論發放之禮券是否可等值兌換成現金,皆應納入計繳投保單位(公司)的補充保險費之費基中。

➠未經記帳士考試及格之記帳及報稅代理業務人,已依法辦理執業登記者,應按何種身分扣取一般保險費和補充保險費?

1.記帳及報稅代理業務人係依「記帳士法第35條規定之管理辦法」,向事務所或執業場所所在地之國稅局申請登錄以繼續執業者,符合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第11條,為依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或其他法規取得執業資格之人員。
2.記帳及報稅代理業務人已依法辦理執業登記且未僱用有酬人員幫同工作,原以第2類被保險人身分於該類職業工會參加健保者,自102年1月1日起,一律依法轉換投保身分為第1類第5目被保險人並負擔相應保險費
3.會計師、律師、建築師、醫師、牙醫師、中醫師以外之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自行執業者,應以其執行業務所得自行舉證申報之投保金額,最低以投保金額分級表第6級(112年1月1日起為33,300元)為限,其執行業務所得已計收一般保險費,不重複扣取補充保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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