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於 2023/08/09閱讀時間約 2 分鐘

彌陀的大愛

    慈憫之愛、悲濟之情(象山慶’23.8.9)

        一般人談「愛」,有兩個層次,世間(人文)的、出世(宗教)的,相對而言,前者較私己(親疏)、摻雜而無常;後者較利人(平等)、純淨而常恆。

                   然而,當今的宗教之愛,大致可分兩種:佛教的「慈愛」、神教的「博愛」,這其中有廣/狹、深/淺,及世出/世間、之別。前者以「涅槃之智」而示現為無緣大慈、同體大悲,出三界而入六道,是一體同理之愛與濟度;後者以「天福之力」而臨在為權威之命、敬畏之行,高其位而私其眾,乃順我則生之愛與救贖。

                 在中國有「三教」:佛教已如前說,道教就是神祇之教;儒家則是道德之教,其「仁愛」屬於人文價值,與「佛、道」之為宗教不同。

        就佛教的教義,道(神)與儒(人)可總為「人天」乘,仍是世間善法,修五戒、十善而為人或生天,其身口意所行的「愛」,仍屬於三界有漏法,仍為煩惱(貪嗔)所覆而輪迴於六道,是不純淨、不穩定、可靠的。也就是說,世間(天人)的欲愛(貪執)是污染的、無常的。只有出世的法愛(慈悲)是以無我無私的同理心而「與一切眾生樂,拔一切眾生苦」,且其施愛的對象,遍及一切眾生而平等無差別。

        諸佛的無緣大慈、同體大悲,不只愛眾生「如(獨)子」,更進而觀眾生「如己」,而自他一體,無親疏、人我(如《金剛經》之無四相),同感同受、同苦同樂,一視同仁而平等救度。這樣的愛,是超越一切世間道德之愛,乃至勝過其他天神崇拜之愛;因此,佛法的修行,就是學習佛心的「以無緣慈,攝諸眾生」,於世間法的「行善止惡」之外,持續深入世出法的「自淨其意」,才能漸次成就六度萬行。

        而淨土宗人則是效法阿彌陀佛的「荷負群生,為之重擔」、「以不請之法,施諸黎庶」、「欲拯群萌,惠以真實之利」,不忍讓眾生繼續在娑婆(五濁)造業而受苦,被業緣(煩惱)牽引而流轉,而無力於自修自救;為此起大悲、發大願而建設西方淨土,接引一切念佛眾生來此,不再受三惡道之諸苦,也不須經三大劫的勤修,與諸上善人一起領受彌陀威神力的加持、薰習,而快速成就一切內外功德(成佛)。這就是阿彌陀佛無可倫比的慈悲、誓願之大愛。

        念佛人於信受願生、淨念相繼的稱名中,或能多少感應阿彌陀佛的「佛心者,大慈悲」,乃至於少分領納「諸佛如來是法界身,入一切眾生心想中」的心作、心是;以此為基礎,而有「彌陀如何為我,我便如何為人」的回饋分享之心,也就是自信教人信的發心,願以實際行動,透過各種方法,將「六字名號」普傳於今日社會,及未來一切人的心、口之中,讓所有人都能同樣的領受阿彌陀佛平等無條件的慈悲與救渡。

    如此簡易、殊勝,至極、無盡的佛教「大愛」,是一切世間言語所不能表述,而唯有每個人親自起行稱念「南無阿彌陀佛」,就在念念稱名之中,或多或少的感應道交,而讓「生佛一體」之親,自然領納於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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