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勢必是需要一點點護衛自我的權利的勇氣與臉皮的
因為其實世上每個人都在活自己的人生
沒有一種人類是可以「幫別人活」
將他者的苦痛、愉歡、感受、體經、心智、魂魄、意識挪曳至自我
進而代替非我之人體驗或一起共同體驗的歷程
因為究言之
你就是你 不是別人
每個人都只能臨受、體驗、歷經屬於原我本體的所有知感
亦即每人都在且只能過、渡自己的人生
不可能活別人的
因此說什麼「感同身受」、「將心比心」皆指人性共通質上的相連、類似關係的牽引能量
並非真正「與他人有相同一樣的感覺」
頂多只能體會(因為可能自己也經歷過所以當他人碰觸相仿事件時也能有所共鳴)
然大抵還是以自己的角度觀待別人或去揣測他人的想法感受
因此世界上的所有人類
應當(也不可能不)會是自私的
我們自己一個人降臨世間
在過程中自己感受、自己體認、自己獲得歷練、自己失去、自己累積體驗
在最後自己離開世間
雖然周圍充斥著其他人、或緊密或疏遠
但所有感受、心智活動、意識流匯都是自己的所得
自己才能(一定只有自己能)獨有
你不能感受他人的、別人也不能感受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