鄰居朋友久沒露面,昨晚碰到他太太,說又去上海了。
朋友在上海居住的母親過身,留下一筆遺產等待繼承。為了這件事,短短兩個月,70多歲的朋友已是第三次赴滬了。
原來,上海方面領取遺產的手續相當複雜。當局會要求當事人出示各種各樣的文件和證據,證明你確確實實是「遺產繼承者」,而且還必須屬於「當之無愧」的。如此一來,可難煞了一眾理所當然的繼承人。他們的心情之複雜,可想而知。
「當局為甚麼不一次性講清楚,需要哪些證明文件?」我問朋友太太。
「哎呀,我們都不知道,這種事情怎麼會那麼複雜!」女人抱怨道,「第一次去,說欠甚麼文件,第二次去,說還需要一份甚麼,擺明就是玩你。」
「這次去又補充甚麼文件?」我八卦地問。
「我先生以前在黑龍江農場呆過,後來辭職回上海。現在當局要他出示證件證明為甚麼要辭職,五十年前的事了,還要他去弄這種證明,你說這是不是瞎搞?」
一個做兒子的繼承母親的遺產,只要有證據證明自己是兒子就是了,這與當年上山下鄉「為甚麼要辭職」有何關係呀?難道「辭職屬於非法」就不可繼承母親的遺產了?天哪,這是哪一家子的法律?
聽聞上海的遺產稅高達百分之二十,想想都肉痛。
其實我們都是砧板上的肉,任人宰割。不同的是,有些屠夫不想瓜分,而是想全部歸己所有。
我猜想,朋友的「港滬穿梭」會沒完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