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樓土地和房屋可不可以分別移轉?

更新於 發佈於 閱讀時間約 1 分鐘

甲為乙之生父,甲想讓乙照顧他至晚年,於是請教律師,說他願意將名下公寓大廈13樓之房屋贈與給乙,但是房屋座落基地他想等到他離世後再讓乙繼承,可以藉此避免要是乙同時拿到房屋與房屋座落基地,就不願再照顧甲,試問甲的計畫是否可行?

區分所有建築物移轉之限制

民法第799條第5項之規定:「專有部分與其所屬之共有部分及其基地之權利,不得分離而為移轉或設定負擔。」

所謂區分所有建築物指的是數人區分一建築物而各專有其一部,就專有部分有單獨所有權,並就該建築物及其附屬物之共同部分共有之建築物。

常見的區分所有建築物為大樓建築、公寓大廈。因考量區分所有建築物構造上的特殊性,避免產權複雜化,房屋與土地分離,影響經濟效益,所以有民法第799條第5項「處分一體性」的規定。

結論

因區分所有建築物的土地和房屋,不可以分開贈與或設定抵押權,所以案例中的甲的計畫並不可行,如其為避免乙拿到房產後不盡照顧義務,可建議他利用不動產信託。


在找律師推薦嗎?這裡會告訴你律師如何收費、如何尋找到適合自己的律師,以及免費法律諮詢的陷阱。法律充斥於生活之中,舉凡公寓大廈管理、不動產、詐騙、毒品、離婚、繼承、保險、債務、車禍、智慧財產等等。用白話的文字和小故事,搭配法院實務見解,讓你用喝一杯咖啡的時間,學習到實用的法律知識。
留言0
查看全部
avatar-img
發表第一個留言支持創作者!
你可能也想看
Google News 追蹤
Thumbnail
/ 大家現在出門買東西還會帶錢包嗎 鴨鴨發現自己好像快一個禮拜沒帶錢包出門 還是可以天天買滿買好回家(? 因此為了記錄手機消費跟各種紅利優惠 鴨鴨都會特別注意銀行的App好不好用! 像是介面設計就是會很在意的地方 很多銀行通常會為了要滿足不同客群 會推出很多App讓使用者下載 每次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提醒,兄弟姊妹分別繼承房地,未來想全部出售時,選擇個別出售或轉贈手足、合併後再出售,可能影響稅負,根據取得原因、日期將適用房地交易舊制或房地合一新制課稅,決定出售前可先撥算盤。 高雄國稅局表示,不少民眾繼承房地後,為方便處理遺產,或讓房地產權單一較便於出售,會透過贈與將不動產集
Thumbnail
民眾出售房地,依取得原因、日期不同,應適用房地交易稅制也不同,取得成本及持有期間等因素,亦會影響稅負的計算,提醒民眾多加留意。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舉例,黃先生出售房地是母親77年購買,103年1月15日母親身故,由黃先生及哥哥2人繼承各二分之一,兄弟2人考量產權單一,出售價格較高,哥哥107年1
重點 如果長輩不想將遺產留給不肖子孫,除了要在遺囑訂定清楚外,還需要在生前處份掉所有遺產,只要全數過戶完就不會產生糾紛。 另外一種方式是,僅給予其他繼承人特留分,這樣其他繼承人就無法爭奪遺產,次子小孩的房產也不會被法拍 正文 【中時新聞網 郭宜欣】台中一間法拍屋意外扯出家族爭產內幕,
貳、申論題(70分) 一、甲將其所有之A地,設定抵押權予債權人乙。 (一)其後甲在A地上興建B屋。甲再將B屋(不包含A地)移轉予丙。 (二)其後甲將A地設定地上權予丙,丙在A地上興建B屋。 (三)其後甲將A地出售並移轉予丙,两在自己所有之A地上興建B屋。問:在上述各種情形中,若甲對乙之
Thumbnail
摘要 在二等親之間的房地買賣,要可以提出支付價款不是和長輩拿的證明,不然有可能被認定為贈與 另外,也不可以用過低的價格買賣,否則也會被當成贈與(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第2款規定,以顯著不相當之代價,讓與財產、免除或承擔債務者,其差額部分以贈與論,依法應課徵贈與稅) 如果被當成贈與,除了可能要補贈
Thumbnail
Q:部分繼承人可否僅以自己為申請人持遺囑辦理不動產遺囑繼承登記? A: 一、依「內政部93年11月19日內授中辦地字第0930016064號函」 二、例子 三、補充:遺囑若已指定遺囑執行人,繼承人可否自行辦理與遺囑有關之不動產相關登記?
Thumbnail
本文介紹一位父親去世後,其兒子無力支付房屋稅,導致房屋被拍賣以支付稅金的故事。 文章提出在面臨類似情況時,可以考慮爭取更多利益的方法,並提出了在此情況下的一些解決方案。
Thumbnail
許多父母為了稅務考量,或是子女結婚贊助新房等理由,提早把房子登記在孩子名下,但晚年與子女間產生紛爭,演變成有家歸不得的窘境。究竟,把房子登記在孩子名下之後,父母還有什麼權利呢?
Thumbnail
/ 大家現在出門買東西還會帶錢包嗎 鴨鴨發現自己好像快一個禮拜沒帶錢包出門 還是可以天天買滿買好回家(? 因此為了記錄手機消費跟各種紅利優惠 鴨鴨都會特別注意銀行的App好不好用! 像是介面設計就是會很在意的地方 很多銀行通常會為了要滿足不同客群 會推出很多App讓使用者下載 每次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提醒,兄弟姊妹分別繼承房地,未來想全部出售時,選擇個別出售或轉贈手足、合併後再出售,可能影響稅負,根據取得原因、日期將適用房地交易舊制或房地合一新制課稅,決定出售前可先撥算盤。 高雄國稅局表示,不少民眾繼承房地後,為方便處理遺產,或讓房地產權單一較便於出售,會透過贈與將不動產集
Thumbnail
民眾出售房地,依取得原因、日期不同,應適用房地交易稅制也不同,取得成本及持有期間等因素,亦會影響稅負的計算,提醒民眾多加留意。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舉例,黃先生出售房地是母親77年購買,103年1月15日母親身故,由黃先生及哥哥2人繼承各二分之一,兄弟2人考量產權單一,出售價格較高,哥哥107年1
重點 如果長輩不想將遺產留給不肖子孫,除了要在遺囑訂定清楚外,還需要在生前處份掉所有遺產,只要全數過戶完就不會產生糾紛。 另外一種方式是,僅給予其他繼承人特留分,這樣其他繼承人就無法爭奪遺產,次子小孩的房產也不會被法拍 正文 【中時新聞網 郭宜欣】台中一間法拍屋意外扯出家族爭產內幕,
貳、申論題(70分) 一、甲將其所有之A地,設定抵押權予債權人乙。 (一)其後甲在A地上興建B屋。甲再將B屋(不包含A地)移轉予丙。 (二)其後甲將A地設定地上權予丙,丙在A地上興建B屋。 (三)其後甲將A地出售並移轉予丙,两在自己所有之A地上興建B屋。問:在上述各種情形中,若甲對乙之
Thumbnail
摘要 在二等親之間的房地買賣,要可以提出支付價款不是和長輩拿的證明,不然有可能被認定為贈與 另外,也不可以用過低的價格買賣,否則也會被當成贈與(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第2款規定,以顯著不相當之代價,讓與財產、免除或承擔債務者,其差額部分以贈與論,依法應課徵贈與稅) 如果被當成贈與,除了可能要補贈
Thumbnail
Q:部分繼承人可否僅以自己為申請人持遺囑辦理不動產遺囑繼承登記? A: 一、依「內政部93年11月19日內授中辦地字第0930016064號函」 二、例子 三、補充:遺囑若已指定遺囑執行人,繼承人可否自行辦理與遺囑有關之不動產相關登記?
Thumbnail
本文介紹一位父親去世後,其兒子無力支付房屋稅,導致房屋被拍賣以支付稅金的故事。 文章提出在面臨類似情況時,可以考慮爭取更多利益的方法,並提出了在此情況下的一些解決方案。
Thumbnail
許多父母為了稅務考量,或是子女結婚贊助新房等理由,提早把房子登記在孩子名下,但晚年與子女間產生紛爭,演變成有家歸不得的窘境。究竟,把房子登記在孩子名下之後,父母還有什麼權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