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地政局表示,依年初行政院公告「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修正草案,增訂包租業的轉租案件,應納入申報實價登錄,擴大租屋資訊揭露透明。
桃園地政局說明,租賃住宅服務業在租賃住宅「轉租」案件時,應於簽訂契約後的 30 天內申報相關資訊。若申報不實資訊,也有最高罰款 5 萬元的罰則。租賃實價登錄將全數以新系統「不動產成交資訊及預售屋資訊申報網」申報。
而不需實價登錄、需提供包租代管資訊的案件,也要記得上「地政線上申辦系統」申報,以免不慎受罰。
申報登錄資訊,除涉及個人資料外得提供查詢。地方主管機關為查核申報登錄資訊及申報資訊,得向包租業或次承租人要求查詢、取閱有關文件或提出說明。受查核者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
租賃住宅服務業應於「訂定契約之日起30日內」
✨申報入口處:
(1) 不動產成交資訊及預售屋資訊申報網
(2) 地政線上申辦系統
✨申報說明:
(1) 租賃實價登錄系統操作說明
(2) 包租代管資訊提供系統操作說明
(3) 申報說明簡報檔
(4) 申報書書表(租賃、轉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