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是純粹欣賞,或者投身創作,藝術令我們從繁瑣的塵世中抽離,將身心投入於精神的領域之中。
「藝術」之於「人生」,如「調味料」之於「菜餚」,後者若無前者仍能運行、食之,只是少了些趣味、滋味。「藝術」涵括:「視覺藝術」、「工藝設計」、「戲劇」、「舞蹈」、「音樂」、「文學」、「電影」⋯⋯。無論是純粹欣賞,或者投身創作,藝術令我們從繁瑣的塵世中抽離,將身心投入於精神的領域之中。好的藝術作品經時光淬鍊,成為經典流傳下來,讓我們得以欣賞。藝術家的靈光,撫慰無數人的心。
曾有幸在美術館看到印象派大師之一莫內來台展出,我被他那充滿生命力的筆觸和沉穩溫暖的色彩所吸引,竟佇立於畫前,久久不能離去,心中升起無限的溫柔與安寧。某日,換我拿起筆來,翩然起舞,將空白的畫布,一筆一畫踏出心象,看著畫面由筆尖慢慢躍出紙面。獲得成就感的同時,身心得到極大的舒展。「視覺藝術」——這般溫柔有力,諸如「繪畫」、「雕塑」、「建築」等。而「觀看先於言語」:人類觀看、後學語言,卻無法以之解釋所觀。因此「視覺藝術」較「文學」不同之處在於——它能直接以顏色、形狀表現自己,無須通過媒介表達。
除卻繪畫,我亦酷愛書寫。人類賦予符號意義,使每一個「字」有了生命,而文字好比音符,我將它譜成一串串有意思的音律,以標點符號換氣;用典麗精準的字詞、不同修辭書寫,只為優雅地表達所想。此外,許多人生命中必不可少的「音樂」,同樣伴我度過春秋。夜闌人靜之時,聆聽蕭邦《月光奏鳴曲》,淒婉的氛圍,在鋼琴柔美的烘托下,顯得瑰麗而動人,我沉浸於其中,不忍睡去。
藝術,除了欣賞,還能實踐。如《詩大序》云:「⋯⋯在心為志,發言為詩。⋯⋯詠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人心中有情感,自然能生成詩句。⋯⋯若歌唱尚不足表達,便手舞足蹈。由上所述,「詩」、「歌」、「舞」皆在真情流露之下、自然而然發出,故實踐藝術,不難。「藝術」之於「人生」,似「蕾絲」之於「衣服」,讓一切情感得以優雅的姿態展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