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伯特•麥基從1981年開始在美國南加大開設「故事」培訓班,已經超過40年。
他在學校和校外培養超過6萬名學員,其中有60人得到奧斯卡獎。
天津人民出版社出版的《故事:材質·結構·風格和銀幕劇作的原理》,是他上課講義的總和,條目清晰,案例跟解說清楚。
--故事是一個由五部分組成的設計:激勵事件 ,故事講述的第一個重大事件,一切後續情節的首要導因,它使其他四個要素開始運作起來——進展糾葛,危機,高潮,結局 。
--故事事件創造出人物生活情境中富有意味的變化,這種變化是用一種價值來表達和經歷的,並通過衝突來完成。
--一切優秀的故事都發生在一個有限的、可知的世界內。一個虛構的世界無論看上去多麼宏偉,只要仔細觀察,你便能發現它是那樣異常的狹小。《罪與罰》是個微觀世界。《戰爭與和平》儘管以動盪的俄國作為大背景,其故事也只是聚焦於少數幾個人物及其相互關聯的家庭。
--情節和人物,何者更為重要?這一爭論就像故事藝術本身一樣古老。亞裏士多德兩相權衡之後,得出結論說:故事第一位,人物第二位。此觀點一直被視為金科玉律,直到小說的演變使意見的鐘擺擺向了另一邊。十九世紀時,許多人認為,結構僅僅是一個展示人格的器皿,讀者想要的是令人癡迷的複雜人物形象。
--主人公是一個具有意志力的人物。但其意志力必須足以在衝突中支撐其欲望,並最後採取行動來創造出意義重大且同時不可逆轉的變化。
--在故事中,我們將精力集中於那一瞬間,且僅僅是那一瞬間,人物在那一瞬間採取行動,期望他的世界做出一個有益的反應,但其行動的效果卻是引發出了各種對抗力量。人物的世界所做出的反應要麼與他的期望大相徑庭,要麼比他期望的反應更為強烈,要麼二者兼有。
--故事的藝術不在於講述中間狀態,而在於講述人類生存狀況的鐘擺在兩極之間擺動的情形,講述在最緊張狀態下所經歷的人生。
許多人會套用神話學經典《千面英雄》,來解釋古今中外戲劇故事所展現的旅程。《故事:材質·結構·風格和銀幕劇作的原理》用522頁篇幅,實證電影編劇所要寫的是:主人公在欲望跟真實之間的鐘擺旅程。
一年挑戰100本書之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