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於 2024/05/13閱讀時間約 1 分鐘

中共增訂國安執行法並列『願榮光歸香港』為禁歌-何翊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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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國安部於4/26日(五)由陳一新部長火速簽屬第3號、第4號部令,此消息引發各界譁然,在《國家安全機關行政執法程序規定》裡,其中在歷年條文法案的增訂規章中包含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反間諜法」、「國家情報法」、「反恐怖主義法」、「保守國家秘密法」、「公民舉報危害國家安全行為獎勵辦法」,不僅從問詢、查驗、調取、辨認與鑑定等執法的環節規定中深入與切實築牢國家的安全屏障,更自2024/7/1日(一)起執法人員被賦予檢察電子設備的權利,實施檢查旅客隨身物品與電子裝置;雖說國人對於赴陸檢查並不以為意,但此次中共的增訂規章並不同以往,在大幅修正下放寬了國安體系的權力,更化暗為明的管轄延伸至境外,加強了緝捕在海外批評中共之言行。

而香港的自由與人權也不免受到獨裁的緊力壓迫,香港政府對於送反中運動的代表性歌曲「願榮光歸香港」竟以被列為破壞國家安定和諧的武器為由,提出禁制令,不得以任何方式廣播、表演、發布、出售、要約出售、分發、傳布、展示或複製有關歌曲;更有煽動分裂國家、侮辱中共國歌之意圖;中共外交部發言人林劍表示:港府是履行特區維護國家安全,和國歌尊嚴憲制責任的正當必要措施;在當年1997年英國將香港主權移交北京,在一國兩制的承諾中成為了中共一個特別行政區,

北京政府也承諾香港「五十年不變」但如今香港獨特的特色和身份早已經消失,連同擁有一部分的自治權都已經淪喪,一個泱泱大國竟然被一首歌所威脅堪稱奇觀,歷史告訴我們,暴政不會永恆,雖然禁的一時歌曲,卻無法封禁眾人的傳唱,在2023年7月時任法官曾判決港府敗訴,原因是禁歌對國安無真正作用,因禁止恐怕衝擊香港的言論自由,沒想到時隔未至一年竟有如此天翻地覆的表現,令人不勝唏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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