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學制:
人文學士
修習條件:需寫作一篇五百字以上人文學術評論(文學、哲學、史學、社會科學、藝術),並由一級研究員審核後認定資格
獲得學位後等同三級研究員階級
人文講師
修習條件:需寫作一篇一千五百字以上的人文學術小論文(文學、哲學、史學、社會科學、藝術),並由一級研究員審核後認定資格
獲得學位後等同二級研究員階級
社科博士
修習條件:需寫作譯本自述約一萬字以上的社會科學(廣義社會科學,含歷史學、社會哲學、政治哲學、倫理學、文學文化研究等)研究小冊子,並由一級研究員審核後認定資格
獲得學位後等同一級研究員階級
2.研究員權限分級
三級研究員:可投稿高專回顧
二級研究員:可投稿高專回顧、高專學術期刊
一級研究員:含二、三級研究員權限,且可出版高專講堂專題及出席高專學術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