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6-03|閱讀時間 ‧ 約 0 分鐘

管仲 x ECFA x 毋忘在莒

《管子‧輕重戊第八十四》

原文:

桓公曰:「魯梁之於齊也,千穀也,蜂螫也,齒之有脣也。今吾欲下魯梁,何行而可?」管子對曰:「魯梁之民俗為綈,公服綈,令左右服之,民從而服之,公因令齊勿敢為,必仰於魯梁,則是魯梁釋其農事而作綈矣。」桓公曰:「諾。」即為服於泰山之陽,十日而服之。管子告魯梁之賈人曰:「子為我致綈千匹,賜子金三百斤,什至而金三千斤,則是魯梁不賦於民而財用足也。」魯梁之君聞之,則教其民為綈,十三月而管子令人之魯梁,魯梁郭中之民,道路揚塵,十灸不相見,絏繑而踵相隨,車轂齺騎,連伍而行。管子曰:「魯梁可下矣。」公曰:「奈何?」管子對曰:「公宜服帛,率民去綈閉關,毋與魯梁通使。」公曰:「諾。」後十月,管子令人之魯梁,魯梁之民,餓餒相及,應聲之正,無以給上。魯梁之君,即令其民去綈修農穀,不可以三月而得,魯梁之人,糴十百,齊糶十錢。二十四月,魯梁之民歸齊者十分之六,三年,魯梁之君請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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