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6-09|閱讀時間 ‧ 約 22 分鐘

冠夫姓的種種困擾

9/11在惠風醫言堂拜讀「冠夫姓的醫院同仁」讓我心有戚戚焉,我也是冠夫姓的少數一族。

  婚後在台南工作,公婆戶籍在台北,理所當然由公公幫忙去戶政事務所辦結婚登記,就這樣我被冠上夫姓,未經告知讓我內心很受傷。

  婚後某天急用錢去銀行提領,結果行員拒收理由是:「妳的圖章及存摺姓名只有三個字但身分證上是四個字。雖然經過解說又舉證:「我的姓名都很罕見,不可能有人與我同名同姓。」盡責行員一副公事公辦的嘴臉我只好無奈離開。

  數年後進入新機關工作拿出學歷證明及經歷證明又與身分證上不同(三、四字之差)逼得我又得向原單位拿證明。遇到選舉時又因冠夫姓問題要再行簽名確認,還好困壤沒太大。類似情況不勝枚舉。

  是否冠夫姓見仁見智,如果是職業婦女就可能會遭遇像我一樣困擾,畢竟結婚前的一切證件都是原始資料又不能改,婚後只有身分證上冠了夫姓,遇到一板一眼的盡責人員又能奈何?

  這已是多年往事,不知現今情況是否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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