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的緣起:
OO小姐是長年旅居日本的漂釀小姊姊,某日遇到真命天子後,便決定在日本結婚,從此公主王子一切幸福美滿生活!但畢竟00小姐有著臺灣人的身份,依據台灣戶政的規定,00小姐仍然必須回國完成臺灣的結婚登記才行!
戶政事務所的規定:
國人與外國人士結婚,如何辦理結婚登記?
(一)當事人國民身分證、印章(或簽名)、戶口名簿、最近2年所攝正面彩色相片1張或數位相片(相片規格詳見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
(二)結婚證明文件:在國外結婚已生效者,應查驗經駐外館處或行政院於香港、澳門設立或指定之機構或委託之民間團體驗證之結婚證明或已向當地政府辦妥結婚登記(或結婚註冊)之證明文件及中文譯本,加註「符合行為地法」字樣者,並得免附婚姻狀況證明文件。得向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
(三)授權國內他人代為申請者,其授權書應經駐外單位驗證。
結婚證明書翻譯本上數字錯誤
OO小姐表示,在辦完結婚手續後,和乾哥、爸爸以及妹妹四人,打算吃完午餐再回家,沒想到路途上,竟接到戶政事務所的電話,對方指出,在日本結婚證明書翻譯本上,發現她的生日裡,有1個數字錯了,所以需要找民間公證人,讓OO小姐超緊張,不知怎麼辦,幸好其00小姐的父親緊急聯繫到有願意幫忙的公證人,一切才圓滿落幕,有驚無險的告一段落。
從國外(日本、美國等...)回台的文件需由駐外單位驗證,且記得要翻譯公證:
公證人特別提醒:
翻譯文件除了語意正確性以外,內容所記載的個人資料的正確性更是重點中的重點!尤其文件是要作為政府單位使用的場合下更為重要,通常會檢查再檢查,好顯戶政機關也有把關到最後,否則在沒有發現錯誤的情況下登記之後,未來都會有錯誤引用的風險,事後要再更正,也是麻煩中的麻煩!
費用:翻譯公證:750元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所屬莊維宇公證人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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