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6-19|閱讀時間 ‧ 約 27 分鐘

第四課︰一縷輕煙

    我的母親,出身於外省家庭。

    我外公是福建廈門茶商之子,

    外曾祖父是當時的地主階級,

    擁有不少土地租給佃農種茶。

    外曾祖父膝下有兩男一女,

    我外公行大,自幼送去私塾讀書,

    通四書五經,習得一手好毛筆字。

    他約到十來歲時,

    就會和家中長輩一起搭船來回香港與廈門,

    做些跑單幫自香港買藥物回廈門販售圖利之事。

    他當時主要經手的藥物是盤尼西林,

    因大陸地區長年戰亂十分搶手有商業價值。


    早年日本曾短暫佔據廈門,

    但不限制當地人的商業行為,

    簡單講就是馬照跑、舞照跳。

    只要願意讓皇軍共享利益,

    那大抵上日子依舊和過往沒大區別。

    對日抗戰勝利後,

    華夏大地並未迎來久違的和平,

    國共內戰隨即展開。

    當時北方戰況吃緊,

    政府軍節節敗退一路向南。

    外曾祖父見國民政府大勢已去,

    茶商又是地主階級、黑五類最佳代言人。

    但自身不願放棄祖先百年家業,

    底下孩子年紀尚幼。

    於是給了我外公一塊金錶、一點美金,

    看他願意搭船前往香港、或是去往台灣。

    由於兩地都有外曾祖父的知交熟人可幫忙照顧,

    我外公最早時是想先到台灣再轉往香港定居。

    但由於他在船上結識另一家人(我外婆家),

    雙方相談甚歡一拍即合。

    於是他打消前往香港的念頭,

    決定留在台灣並迎娶我外婆成家。


    至於我外曾祖父當年的顧慮果然是對的,

    當大陸赤變,共產黨席捲整個國家。

    外公一家真的全被打入黑五類,

    外曾祖父母兩人成天掛上牌匾,

    被拉到村外廣場遭受紅衛兵的思想批鬥。

    在那個風聲鶴唳的年代,

    街坊鄰居、過往熟人,

    也沒誰敢跟他們走近。

    在兩岸開放前我外公總是託香港的熟人,

    為他寄家書、送些家中人

    需要的生活日用品與藥物。

    可惜外公苦等到工作退休,

    金門與廈門也終於開通,

    他與我媽兩人搭船直奔家鄉時,

    我外曾祖父母都沒能熬到

    他這個寶貝大兒子返家。

    雖然他一輩子都沒機會為父母盡孝,

    但外曾祖父母仍不顧外叔公與外姑婆的反對,

    堅持將老家產業分三等份留給他。

    可惜這一趟的大陸返鄉省親行,

    帶著退休金又在老家分到家產並變賣的外公,

    卻選擇讓我母親自己回台灣,

    然後說要去尋找他當年讀私塾時的夢中情人。

    他那夢中情人我母親有見過一面,

    當時也是早已成家,

    孩子孫子三代同堂的年齡。

    但由於丈夫早逝,

    當年的大陸經濟也不比現在。

    所以在我外公跟她聯繫上後兩人隨即在一塊,

    代價是我外公把所有退休金

    與父母留下房產變賣費用,

    通通都拿去資助她們家改善生活狀況。

    一直到我外公八十多歲時開始患病,

    大陸沒有健保就醫也貴。

    他那夢中情人發現我外公已經沒錢了,

    就將身無分文的他打包退回台灣。


    由於他的行為極為不負責任,

    被退回台灣時只有我母親願意接回家照料,

    並由我小阿姨每月提供兩萬元

    當他的生活與醫藥費。

    就這樣一眨眼又過了二十多年,

    外公他沒病死反倒將自己硬生生活成人瑞。

    今年以一百零三歲高齡,

    雖半身不遂無法下床,

    但講話聲音依舊宏亮、食慾也仍然旺盛。

    反倒是照顧他的我母親,

    今年七十多歲滿頭白髮蒼蒼,

    眼神早已視而不見。

    我小阿姨幾年前得了乳癌第三期,

    持續進行化療並將乳房切除。

    她的病況比我母親當年嚴重

    (我母親在我國三時也被診療出患有乳癌,

    因此選擇將我送到供吃供住的軍校過生活,

    避免她不在了沒人可照顧我。),

    近期總是擔心自己與我

    母親兩姊妹要是都先走了,

    我外公還活著需要照料該怎麼辦。

    也因此有了幾年前我母親曾要求我,

    她此生的心願就是如果她有天不在了,

    我必須無條件接下照顧我外公的責任與重擔,

    並以此當作我償還並回報她的母恩。

    我沒答應,也沒拒絕。

    只告訴我母親,只要她還活著,

    我就會繼續金錢支持她。

    但我為我的母親負責,

    她為她的父親負責,

    天經地義請個人負個人的責。


    由於我外公當時一退休就

    帶著錢前往大陸自此未歸,

    我外婆也將家中積蓄都花

    在找徵信社搜尋我外公下落

    (因為我母親不敢將實情告知她)。

    最終被徵信社不斷要錢搞到散盡家財,

    自己得了腦癌後也成為人球

    被六名子女踢來踢去。

    由於當時我母親已經離異,

    我也已經在軍校就讀未住家中。

    離了婚的女兒就是娘家守門人,

    我母親將腦癌末期的外婆接回家中照料。

    一年多後外婆去世,

    她臨終前神智短暫清醒時,

    唯一開口說出的要求,

    依然是叫我母親把外公帶到她面前,

    讓他們夫妻見最後一面

    (因為她知道我母親與外公交好,

    母親一定知道外公的下落,

    只是從未實誠告訴她。)。

    於是我母親連繫了還在

    大陸過著逍遙生活的外公,

    說我外婆臨死前只想再見他一面。

    但這個要求被我外公一口回絕,

    還說他當年會娶她也是在逃難中不得已的選擇,

    他們兩個之間從未有過真情實意。


    於是我外婆至死都未能如願,

    在某個夜晚一個人靜靜的斷氣了。

    後事由我與我母親兩個人操辦,

    火化後骨灰放置在我家旁的靈骨塔。

    告別式即為冷清,

    除了我小阿姨有短暫來過又走,

    其餘四名兄弟姐妹都未曾出席。

    這一幕也讓我下定決心到

    大醫院辦理不急救、捐器官,

    以及投送大體老師意願書。

    因為沒人送別的告別式,

    那不叫告別、根本沒人可別。

    而那天我獨坐場外,

    抽著菸望著天空飄起細雨。

    隨著我外婆大體被推進火葬室,

    火葬場的煙囪冒出最後一道煙。

    那道煙就像是一聲嘆息,

    在告訴我,原來,

    人生的愛恨情仇,

    最終不過一縷輕煙。


    坦白說我對我外公外婆並沒有真情實感。

    在我父母未離婚前,

    我不是他們疼愛的對象。

    在我父母離婚後,

    他們與我母親的兄弟姐妹們,

    都大力反對母親將我這個孽種接回家中。

    但他們一個生、一個死,

    都用自己的人生為我上了一課。

    至於課程內容究竟教了什麼?

    只有身為學生的我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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