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於 2024/06/24閱讀時間約 2 分鐘

福利篇之福利官

    第一日進入監房你身上只有一套犯衣、一支牙刷、一支小型牙膏、一條細小毛巾、一個連蓋的透明大水杯(俗稱茶嘜)和一本犯人須知,其他什麼也沒有。你在獄中的日子越久,私人物品就越多,這是因為你有犯人的「福利」。犯人在獄中是有很多福利,家人可探訪你(俗稱拜山)、可收家人給你的有限制物品(俗稱祭品)、可入私人報紙、可寫信給任何人、可經福利官打電話傳話,及把工作的工資購買東西。全部都是犯人的福利,也是懲教署管理的手法,如你在獄中犯事,剝奪你的福利是懲罰的一種,上述種種福利在福利篇會一一詳述。

     

    犯人在獄中的福利,是分別由保安組、探訪室、工業部文職人員分擔工作。但犯人在監獄外的福利,是由懲教署一個叫「更生事務組」的部門統籌,這個部門就是俗稱的「福利組」,福利組負責犯人監獄外的福利,及負責犯人申請假釋和假釋後的工作(俗稱Plan A或Plan B)。福利組的職員是由軍裝職員經專業培訓後擔任,上班全部是穿著便服,他們就是監房中人見人愛的「福利官」了。

     

    我之前說過,懲教署的職員基本上當值時不會把犯人放在心上,更不會仇視犯人,亦很少會針對個別犯人,除非是特別麻煩要小心看管,職員只視犯人為看管的貨物。但福利官則不同,福利官的職責原則上是「服侍」犯人,犯人在能享有的福利下,福利官都必需替你完成。

     

    福利組中都有高低官階職級,一般在監房內行走的都是普通職員(二級助理)或沙展(一級助理),他們每天早晚會到監房所有期數巡視,如你是初次入監房時,會奇怪為何有一個穿便服,胸前掛有證件的人會被很多犯人包圍問事,這個就是福利官了。

     

    每天負責巡期數的福利官主要處理犯人的「電話紙」,犯人是可以填寫一張電話紙,把要傳出的口訊及收訊人資料寫下,福利官會盡快把你的口訊送出,你亦可以查問收訊人的回覆及反應。但傳達的口訊是需必要的及合法的,若只是些無聊及一些違反監獄條例的口訊是會被拒甚至會被警告。

     

    你或你家人需要向一些政府部門作出申請事項,褔利官也要替你安排辦理手續。最常見的是申請公屋,一些刑期較長的犯人一入獄就申請公屋,又或跟家人申請綜援,甚至申請結婚或離婚等,也可通過福利官辦理。若你在獄中患病,要轉往外醫院的羈留病房接受治療,若日子較長的話,福利官甚至要到醫院探望慰問你(當然沒有手信)。遇至親的人離世可在彌留之際或過世,可向福利官代為向監頭申請探望見最後一面或身後到靈堂拜祭,福利官可說是替犯人作貼身服務的崗位。

     

    就此上述種種,福利官是監房內最受犯人歡迎的職員,而福利官又確實比一般職員和善可親,絕大多數的犯人都不會得罪福利官。若你不幸受獄,切記福利官是你跟家人溝通的聯系人,而你亦會從福利官口中得知家人的回話,福利官會是個令你倍感親切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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