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7-12|閱讀時間 ‧ 約 24 分鐘

歧視的來源。

歧視是一個非常不好的心態或是行為,但標準在哪裡,怎麼樣算歧視呢?
From 燈臺浸信教會 FB

活在普世價值-自由、平等、博愛,已經深入日常作息的現代化社會裡,歧視不就代表著,自己要先失去平等所帶來的價值與昇華感受。 每當有人,主動選擇不好時,通常就是認為自己不值得,或著是想到底下的層級,以便透過平等帶來更好的給予,是一種自主降維透過嚮往再回家的「大道底人卻迷」,所以我們可以用這兩種觀點,以及能一以貫之的邏輯來看待歧視。

根據以上的邏輯,便可以發現-

第一種歧視的來源: 「認為自己不值得」。

主動「認為自己不值得」的來源,是因為不覺得那是自己曾經的所作所為,所以主動失去那段時間的記憶,而使得人生不再完整,再用這種不完整的匱乏狀態,使自己失去平等,帶來歧視。 被動「認為自己不值得」的來源,是來自於外界的壓力,如果不能讓自由、平等、博愛常存,壓力就只會帶來揠苗助長,而是不是眾所期盼的奇異點。

而因為不平等而失去完整自己的匱乏,就會透過「歧視」去向外找尋自己,說是歧視別人,其實是認為自己再也不值得擁有美好。


第二種歧視的來源:【自主降維的「大道底人卻迷」】。

因為不平等狀態的給予,容易被以為是施捨或滋養,而不是一起探索的共同成長,於是才有「給他魚吃,不如教他釣魚。」這個名句。 所以自己願意再自主降維,跟對象處於同一個層級,再經由自己對原本生活的嚮往,帶來更好地探索、完美的給予,說是給予卻讓人感受不到,因為是對等的身份,但只有自己知道,對原本的自己來說,現在就是活在不平等裡。

於是更能以遭受不平等時苦痛,同理共情,希望能將對象快點拉回擁有普世價值的狀態裡。

得知並擁有以上兩種歧視的來源,再經由邏輯在現實生活中暢通無阻後,就擁有更多對「歧視」的體諒與慈悲,甚至當發現是第二種時,還會覺得歡喜,因為自己正在被拯救。

可惜的是,很多人把不平等帶來的平衡過程,當作社會的正常運作,甚至同意形成潛規則或制度,接著再問自己為什麼我們擁有高物質的生活水平,卻好像並不文明。

知道歧視的來源後,也許我們更應該做的事,是讓自由、平等、博愛,在現實中普世,成為人人必定會享有的價值,而不是打擊歧視本身,因為打擊歧視本身就像是在緣木求魚、捨本逐末。



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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