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8-21|閱讀時間 ‧ 約 26 分鐘

研經感想:失而復得的可貴-路加福音十五章的失落三部曲(1)

聖經裡有預言有點反直覺,為何走失一隻羊,要拋下那九十九隻去找走失那一隻?

讓我們來看看路加福音十五章的三個比喻。

第一個比喻是關於一位牧羊人,他有一百隻羊,但他突然發現少了一隻,於是拋下那九十九隻不管,找好久才把那隻迷失的羊找回來。晚上,他還聚集朋友一起慶祝,因為他這羊失而復得。

第二個比喻是一位婦人弄丟了錢(相當於十日工資),她點起燈來(當年以色列地區的房子為了防止日曬,採光不大好),打掃整間房子,終於找到了之後,晚上她邀請左右鄰居來一起慶祝,因為這錢失而復得。

第三個比喻就是有名的浪子回頭,這故事涉及一些文化背景,我稍微解釋一下。當年猶太律法對於分財產,制式分配方式是分成兒子的數量+1份,其中長子可以拿兩份,其餘孩子一份,女兒當然是沒有,但有嫁妝相關規定,不至於什麼都沒有。

先解釋一下,那個年代大多數分財產的方法是「只給長子」,因為只有這樣才能維持家族強大,分給太多人,只會讓勢力分散,在那個強敵圍繞的環境中這會很致命(更早的體制甚至只有長子繼承,其他人只算僕人),所以以色列這種規定已經算比較「進步」了,雖說現在看來很落伍,但請理解時代的變遷。

但財產通常是父親死了才可以分,但這位次子先跟老爸要了自己那份財產,老爸居然也同意了,於是次子拿走自己那份財產花天酒地,終於搞到自己變乞丐,只能去鞤外族人放牧豬隻吃豬食(猶太人不吃豬肉,認為不潔淨,而猶太人其實是認為所有外族人都不潔淨的)。

後來他想到在老爸家裡明明可以過好日子的,所以打算回去哀求老爸接受他,讓他當僕人也好。

結果他還沒到家,那位整天在門口觀望的老爸先看到他,馬上衝上前去迎接(這有失禮節),還抱著一直親,拿上好的外衣給他穿(當時猶太出外人的財產可能就只是兩件衣服,一件外衣一件裡衣,沒有外衣真的是窮到見底)、拿戒指給他戴(帶戒指代表不用做事情,是一種權威表現,象徵恢復繼承人的名分),然後要僕人宰了肥的小牛來開宴會(殺小牛是最奢侈浪費的宴會方式,夠讓全村的人吃)。

這時大兒子正好回來看見了,超級不爽,不肯進家門,還向老爸抱怨自己都沒這種待遇,但老爸跟他說,我的一切都是你的,而你也一直與我同在,但你這小弟是死而復活、失而復得的,所以應當一起來慶祝。

三段都講到失而復得,也都提到最後的慶祝,但這真的那麼值得慶祝嗎?

這很有意思,畢竟,拋下九十九隻羊其實很危險,若是我恐怕不會急著去找走之那隻,好歹也先顧好那九十九隻,不過那個年代有時候是一群人一起放羊,或許找得到人幫忙顧一下,總之應該也會設法去找回走失那隻,畢竟牧羊人通常不是羊主人,而是雇工或奴隸,把羊弄丟可是賠不起的。

也的確,如果找到應該會很高興,如果有人幫忙顧羊,那麼一起慶祝也算合理。

第二個比喻也是,遺失十天的工資當然也不是小事,但點燈本身在古代就是很花錢的事情,何況找到之後,在晚上還繼續點燈宴客(當時基本上日落就睡覺),這花的錢搞不好比搞丟的還多,但她依然歡天喜地的慶祝失而復得這件事情。

浪子回頭的故事裡更是細節滿滿,首先,如果已經分財產,那麼當家的就變大兒子了,雖說猶太人非常重輩分,就算大兒子已經當家,基本上還是老爸說了算,換句話說,二兒子等於拿走1/3財產自己當家去了,而老大則扛下所有當家的工作卻沒實質權力。

所以他會氣到不肯進家門,因為他的確還不是這家的主人--但他也忘記自己是這家的家人,而且是繼承人,何況因為財產已經分完,弟弟其實拿不走他的財產(猶太人在這方面很龜毛的)。

這三個比喻,都是很直接的故事,尤其第三個很戲劇化,以至於傳統上大家超愛講第三個故事,可以同時罵兩種人,一是離開教會的人,而是留在教會卻不聽話的人……

當然,你要這樣解釋也不算沒道理,但或許我們可以有其他觀點,容我們下次再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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