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為辦理「O年度暑假延長照顧服務」相關經費由本校先行墊支一案,簽請核示。
說明:
一、 依據臺北市教育局O年O月O日北市教前字第OOOO號函及《臺北市公立幼兒園辦理延長照顧服務實施要點》辦理。
二、 本園擬於O年O月O日至O月O日提供暑假延長照顧服務,旨在協助雙薪家庭父母安心就業,同時確保幼兒獲得妥善照顧。
三、 依據來文規定,參加暑假延長照顧服務的幼兒人數達6人以上時,須開辦課後留園服務。
四、 為保障教保人員權益,擬請核准暫付參與服務之教保服務人員的鐘點費,金額將依據實施要點進行計算。
擬辦:奉核可後,請相關處室辦理經費核銷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