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8-22|閱讀時間 ‧ 約 2 分鐘

民法第1169條(遺產分割之效力(二):債務人資力之擔保責任)(19.12.26制定公布)之條文及立法沿革

所在編章︰

第五編 繼承\第二章 遺產之繼承\第三節 遺產之分割(§1164~1173)

立法沿革︰

19.12.26制定公布(後續尚無修正)

民法第1169條(遺產分割之效力(二):債務人資力之擔保責任)(19.12.26制定公布)

Ⅰ遺產分割後,各繼承人按其所得部分,對於他繼承人因分割而得之債權,就遺產分割時債務人之支付能力,負擔保之責。

Ⅱ前項債權,附有停止條件或未屆清償期者,各繼承人就應清償時債務人之支付能力,負擔保之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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