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Jeans成員Hanni直播提及遭HYBE無視,引發排擠爭議,但勞動部認定其與公司為對等合約關係,不符《勞動基準法》中的勞工定義,作出不符合職場霸凌的結論。
以下為影片全文中譯
對於女團NewJeans成員在HYBE遭到排擠的質疑,雇傭勞動部表示在(韓國)勞動基準法上,難以認定NewJeans成員為勞工,因此作出不符合職場霸凌的結論。
此前NewJeans成員Hanni在9月透過直播,主張自己在HYBE公司走廊等候的時候,向經過的HYBE經紀人及藝人打招呼,該經紀人卻對其他藝人指示:「無視她」。
看到這個直播影片的某NewJeans粉絲,認為應究明NewJeans是否在HYBE遭到排擠,因而透過國民申聞鼓向勞動部提起申訴。
國民申聞鼓
一個旨在促進政府與國民溝通的線上平台,讓民眾能夠直接向政府提出建議、投訴或政策意見。
負責該案調查的首爾雇傭地方勞動廳西部支廳表示,范Hanni所簽下的經紀合約在內容與性質上,難以認定為符合勞動基準法所謂「在雇傭從屬關係下,以獲取工資為目的提供勞動」的勞工之定義。
更進一步指出原因在於雙方關係僅是以對等當事人的身分,履行各自的合約義務,難以認定在公司方面有指揮監督關係。
此外,也指出一般適用於普通職員的公司就業規則等內部規章制度並不適用於本案情況;同時,Hanni也沒有固定的工作時間或勞動場所,無法規定上下班時間,以及與演藝活動相關的費用是由公司與藝人共同分擔等等,也是其中的原因所在。
此外,也指出了稅金由各自負擔,且Hanni繳納的不是薪資所得稅,而是營利事業所得稅這一點。
過去也有多數見解認為,雖勞動基準法明示禁止排擠霸凌,但演藝人員並非適用勞動基準法的勞動者。
然而,在Hanni出席國會環境勞動委員會的國政監查並作為參考人發表證詞後,朝野一致認為演藝人員的勞動者性質(노동자성)在法律上未獲保障,並要求針對勞動法的漏洞進行制度補充。因此,未來是否能制定出相應的補充措施備受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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