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於 2024/12/10閱讀時間約 13 分鐘

自由-有許多眼睛

「個人對事物的主觀看法或主觀立場與對事物的客觀或外在觀點(不屬於任何人)」這句話強調了主觀與客觀之間的區別

主觀與客觀

  1. 主觀觀點
    • 主觀觀點是指個人基於自身經驗、情感和信念所形成的看法。這種觀點是獨特的,因為它受到個人背景、文化、情感狀態等因素的影響。每個人對同一事物的理解和感受可能會有所不同,這使得主觀觀點具有個體性和多樣性。
  2. 客觀觀點
    • 相對於主觀觀點,客觀觀點則是指不受個人情感和偏見影響的看法。這種觀點試圖從一個更廣泛的、普遍的角度來理解事物,通常被認為是更為中立和理性的。客觀觀點不屬於任何特定個體,而是試圖反映事物本身的真實性
  3. 兩者的關係
    • 這一區別揭示了人類認知的複雜性。個體在理解世界時,往往需要在主觀與客觀之間找到平衡。主觀觀點提供了個人化的理解,而客觀觀點則提供了更為普遍的框架。這種平衡對於理解自由意志責任哲學問題至關重要。
  4. 哲學意涵
    • 這句話的哲學意涵在於,它挑戰了我們對自由意志和責任的傳統看法。當我們從客觀的角度來看待事物時,個體的自主性似乎受到質疑,這引發了對自由的深刻反思。這種反思不僅涉及個體的選擇,也涉及社會對個體行為的評價。

總結來說,這不僅是對主觀與客觀之間區別的簡單陳述,更是對人類如何理解自身及其行為的一種深刻探討。它促使讀者思考在面對自由意志和責任時,如何在主觀與客觀之間找到一個合理的解釋框架。


當我們採取客觀的立場時,似乎我們在主觀立場上所擁有的自主權就消失了。這讓我們感到不快,而我們有充分的理由去捍衛這種自主權。我們不會輕易放棄它。然而,令人遺憾的是,我們發現這種所謂的自由其實是一種不連貫或難以理解的自由,我們的行為並不以決定論的方式變得必然,卻似乎有著完全不同的解釋。我們一直渴望並且有理由渴望的事物,實際上卻是無法實現的。

儘管客觀性與現實之間存在著某種聯繫,只有在假設我們的感知是更大現實的一部分的情況下,從表象中退下尋求理解才顯得合理。但仍然並不是所有的現實都能通過超越客觀的方式獲得更好的理解。外觀和視角是事物的重要組成部分,有時候,從不那麼孤立的角度來理解它們會更為恰當。現實主義是支持客觀性和超然性主張的基礎,但它僅在一定程度上為這些主張提供支持。 

為了方便,我們常常將觀點劃分為主觀和客觀兩種,這兩者之間的對立雖然存在許多共同之處,但實際上更主觀與更客觀的觀點之間的區別主要是程度上的問題,且範圍相當廣泛。如果一種觀點或思想形式較少依賴於個人的背景和在世界中的具體地位,或者所屬生物類型的特徵,那麼它就會比其他觀點或思想形式更具客觀性。

某種理解形式越能接受多樣的主觀類型——即對特定主觀能力的依賴越少——它就越顯得客觀。

相比於個人的觀點,某些立場可能顯得更客觀,但與更遠的理論立場相比,卻可能顯得主觀。道德立場通常比私人生活的觀點更具客觀性,但仍然不如物理學的立場那樣客觀。我們可以將現實視為一組同心圓,隨著我們逐漸脫離自我的偶然性,這些圓會逐漸顯現出來。當我們討論與生活及理解的特定領域相關的客觀性解釋時,這一點會變得更加明確,更加清晰。


自由與客觀性之間的關係,特別是行動的本質及其對自由意志的影響。
客觀性與行動之間的關係,最終會涉及道德主題,
但先從自由開始討論。

當我們從客觀或外部的角度看待行動時,會出現一些奇怪的情況。行動的一些重要特徵似乎在客觀的觀察下消失了。動作不再被視為單一代理人的來源,而是成為代理人在世界中事件流的一部分。這種現象最簡單的解釋是考慮所有行為都是因果決定的可能性,但這並不是唯一的解釋。

根本問題在於將人及其行為視為自然秩序的一部分,不論這是否基於因果決定。如果堅持這種觀點,就會讓人感覺我們並非真正的行動者,而是無助的,對自己的行為不負責任。這與代理人的內心觀點相悖,問題在於這種觀點是否能抵擋自然主義的破壞性影響。

實際上,客觀立場引發了關於行動的問題,這都與自由有關。第一個問題是關於代理本質的一般形而上學問題,屬於心靈哲學。


什麼是行動

這個問題比自由意志的問題更為廣泛,因為它適用於任何活動,包括蜘蛛的行為以及人類在更有意識的活動過程中的無意識或潛意識運動。當我們客觀地思考世界時,我們的行為或他人的行為似乎消失。在一個充滿神經衝動、化學反應和肌肉運動的世界中,似乎沒有代理人的存在。即使我們加入感覺、知覺和情感,我們依然不會採取行動,只有事情的發生。

與心靈哲學的觀點一致,解決辦法是將行動視為一種基本的心理或心理物理學範疇,既不能還原為物理術語,也不能還原為其他心理術語。行動具有其自身不可簡化的內在面向,存在著對自己行為的認知和對他人行為的認知之間的心理不對稱,但行動本身不是其他任何東西,包括感覺、信念、意圖或慾望。如果我們只考慮這些因素,代理人將會從我們的世界觀中消失。

即使我們將行動視為一個不可簡化的特徵,使經驗主體成為行動的主體,自由行動的問題仍然存在。我們可以在不自由的情況下行動,也可以在不懷疑他人行動的情況下質疑他們的自由。破壞自由感的因素不會自動消除能動性。

討論自由意志問題的兩個方面,分別對應於客觀性對人類自由的威脅的兩種假設。第一個為自主問題,第二個為責任問題。

  • 第一個問題涉及我們自己的自由,第二個則涉及他人的自由。將行動客觀地視為自然秩序中的事件(不論是確定的還是不確定的),會產生對於我們自己所做事情的無能為力感,也會破壞對所有主體的某些基本態度,特別是那些基於責任的反應性態度。
  • 這些影響中的第二個通常被稱為自由意志問題。然而,對於我們自己行為的看法的威脅——即我們被宇宙帶走的感覺——同樣重要,值得關注。這兩者是相互聯繫的。同樣的外部觀點威脅著我自己的自主權,也威脅到我對他人自主權的認識,這使得他們成為不適當的對象,無論是受到欽佩還是蔑視、怨恨還是感激、責備還是讚揚。

與其他基本哲學問題一樣,自由意志問題首先並不是口頭上的問題。這不是我們要對行動、責任或某人能做什麼或不能做什麼說什麼的問題。相反,它是我們感受和態度的困惑——對信心、信念或平衡的喪失。

正如認識論的基本問題不在於我們是否可以說知道事物,而在於信仰的喪失和懷疑的侵入,自由意志問題也在於人際態度和認識感的侵蝕。關於我們對行動和責任該說什麼的問題,只是事後試圖表達這些感受——無能、不平衡以及與他人情感疏離的感覺。

每當我思考自由意志的問題時,我的看法都會改變,因此無法以哪怕是適度的信心提出任何觀點;但我目前的看法是,尚未描述出任何可能的解決方案。這並不是存在多個候選解決方案而我們不知道哪個正確的情況。在這種情況下,據我所知,任何人在該主題的廣泛公開討論中都沒有提出任何可信的建議。


面臨的困難

人們在理解自己和他人行為時所面臨的困難


人們在理解自己和他人行為時所面臨的困難。當我們從外部的角度來觀察行為時,可能會感到不安,因為這種觀察方式無法提供對行為的內部解釋。當我們試圖解釋自己的信念時,這些信念往往會受到外部世界事件的影響,無論這些事件是確定的還是不確定的。最終,這導致我們的解釋要麼變得難以理解,要麼顯得不夠充分,無法真正捕捉到行為背後的意義。這反映了人類在面對複雜現實時的認知挑戰。

這自然表明威脅不是真實的,並且可以給出與客觀觀點甚至與決定論一致的自由解釋。但我相信事實並非如此。所有這些敘述都無法減輕一種感覺:從足夠遠的外部觀察來看,代理人是無助且不負責任的。

人類內心深處的自主感和責任感,這些情感是無法輕易消除的。無論是對自己還是對他人,我們都無法擺脫這種感受,這意味著我們在生活中始終會面對這些內在的需求和渴望。這種渴望往往是對一些不可能實現的事物的追求,反映了人類在面對現實時的無奈與掙扎。整體而言,這揭示了人類情感的複雜性以及對理想與現實之間矛盾的理解。


自我意識、自由與外部觀點之間的微妙平衡與矛盾


當我們採取行動時,只要我們能夠掌握,我們就不會與外在觀點所揭示的自我知識隔絕。這不僅是我們的立場,也是我們內心的立場。如果我們接受這一點,我們會自然而然地試圖將其納入新的、擴展的行動基礎中。我們會根據對行動環境的最全面理解來採取行動,這包括對自身的充分認識。

我們並不想被自我意識所束縛,但在行動中,我們不能認為自己完全服從於外在的看法,因為我們會自動使外在觀點服從於我們的行動目的。我們認為,在行動中,我們不僅應該能夠決定自己的選擇,還應該能夠決定這些選擇的內在條件,只要我們能夠超越自我。

因此,外在的立場同時帶來了真正自主的希望,也可能奪走這種自主。透過增強我們的客觀性和自我意識,我們似乎能夠更好地控制影響我們行為的因素,進而掌握自己的生活。然而,這些目標的邏輯是矛盾的,因為要真正獲得自由,我們必須從完全外部的立場出發,選擇關於自己的所有事物,包括所有的選擇原則,甚至可以說是從無到有地創造自己。

這是一種矛盾:為了進行任何行動,我們必須已經成為某種存在。無論我們從外部觀點中吸收多少作為行動和選擇依據的材料,這種外部觀點仍然使我們相信,我們是世界的一部分,無論我們是否是其歷史的產物。在這裡,客觀立場產生了一種無法滿足的慾望。

自由問題和認識懷疑論在某種程度上是相似的。在信仰和行動中,理性渴望自主。他們希望在自己能夠判斷的推理和確認的基礎上形成信念,而不是依賴他們不理解或無法評估的外部影響。這是知識的目的。然而,從邏輯上看,這一目標是矛盾的。我們無法從外部評估或修改我們的整個思想體系,因為我們與之無關。作為知識的追求者,我們仍然是世界中的生物,並沒有創造自己,而我們的一些思考過程只是被賦予的

在信念形成過程中,正如在行動中一樣,我們屬於一個並非由我們創造的世界,而我們只是這個世界的產物。外在的觀點揭示了這一點,同時也讓我們渴望更多。無論我們多麼成功地將客觀立場納入行動和信念的基礎,我們仍然面臨一種更外在和全面的自我觀點的威脅,這種觀點無法完全納入其中,卻揭示了我們未選擇的來源。客觀性似乎提供了更大的控制力,但也揭示了自我的最終給予性。

我們是否能在追求客觀性的同時,避免陷入摧毀自身和其他一切的深淵?

在實踐中,超越哲學的思考,我們可能會在過程中找到一些自然的停留點,無需擔心如果走得更遠會發生什麼。在這方面,情況與認識論相似,辯護和批評在日常生活中和平地結束。問題在於,一旦我們反思外部觀點所揭示的內容,我們的自滿似乎是毫無根據的,並且不清楚當這些自然停靠點受到懷疑時,我們如何在新的基礎上重新建立它們。


個體在面對外在環境和內在慾望之間的行動選擇


行動不僅受到外部環境的影響,還受到內心的慾望、信念、感受和衝動的驅動。為了保持自主性,也希望能夠深入檢視自己的動機、原則和習慣,以避免在未經同意的情況下被外界因素驅使。

隨著自我認識客觀性成為行動的基礎,這個過程在早期似乎能夠增強自由感。然而,隨著自我逐漸被外部環境所吞沒,個體所需採取的行動卻越來越少,這使得完全擺脫自我變得不可能。這種以擴大自由為手段的過程,最終可能導致自由的喪失。

在思考整個世界時,將自己的行為視為自然過程的一部分,並認為即使在最自由的情況下,行為也不是個體或他人的主觀選擇。客觀的自我無法從外部操控生活,這使得通往自由和知識的道路似乎充滿了懷疑和無助。

最終,當個體從外部觀察自己時,內心的自主性便顯得如同幻覺,並且從外部的視角無法真正採取行動。

我們的主要工作是將行為或動機與各種替代選擇(無論是好是壞)進行比較,這些選擇被故意或隱含地拒絕,儘管在這種情況下,接受這些選擇的動機是可以理解的。在這樣的環境中,人們能夠表達對行為的內在理解,同時也能對應該採取的行動做出判斷。

正是這種行為與未選擇的替代方案之間的對比,以及對這些替代方案的規範性評估(也反映在觀點中)形成了責任的內部判斷。所做的事情被視為在面對一系列可能性時所做的選擇,並通過與這些可能性的對比來進行定義。

理解 : 內格爾的書《無處的觀點文章
湯瑪斯‧內格爾:自由與無所不在的風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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