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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通過且和起訴書一樣值得看看的法律規定(三)

更新於 發佈於 閱讀時間約 7 分鐘
延續前篇「2024年通過且和起訴書一樣值得看看的法律規定(二)」,這篇摘選洗錢防制法、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在法院與地檢署被詐欺案件淹沒情況下,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特別重要。

一、修正「洗錢防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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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許多演講遇到聽眾問詐騙法律問題,我通常回答後會說:現在很多詐騙案件是因企業未妥善保護個人資料,導致詐騙集團取得我們的個資與消費紀錄進行犯罪。如果企業保護好我們的個人資料,可以減少許多詐騙案件。有聽眾進一步問:被騙後,能否向未妥善保護個資的企業求償?這真是個好問題!
最近在整理以前臉書貼文與筆記,看到之前記錄許多被詐篇多次的案件心得,從中摘取幾點減少被詐騙的關鍵,分享如文。
前幾天看到大學生分期詐騙,黑心業者打著簽約就能拿獎金,廣拉鼓吹學生簽下數萬元的分期契約。這種騙人簽契約的手法,讓我想到有種零元加盟,也是鼓吹拉人簽契約,而且簽約人不是欠幾萬元而已,看過最高的是因此欠了幾百萬。
工商時報2023年8月10日頭條新聞報導:「金融詐騙猖獗,7月甚至爆量80件,上半年詐騙陳情案328件也創近三年新高。金管會9日再度發文示警,提醒三大常見詐騙手法,即假冒名人鼓吹投資、簡訊或LINE群組勸買股、假金融商品交易平台保證獲利,請民眾停看聽,避免血本無歸。」
鏡週刊報導:「台北1名87歲、罹患輕微失智症的張姓獨居老翁,去年底以『消業障』為由,瞞著女兒將市價逾億元的9戶房產全數捐給行天宮,老翁的女兒在捐贈完成公證後週才得知此事...。」這案子真相如何,外人不得而知。不過這讓我想到之前處理過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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