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想跟大家聊工作範疇
進入職場之後會發現
很多時候這個工作屬於誰
會有點分不清楚
有一些工作內容好像是在模糊範疇上
到底要怎麼去分誰是誰的
所以常常也會看到有人問說某個工作內容是誰應該做的
最常見的也有某個計畫裡面哪張表或哪個內容
應該是誰的工作?
我也常想說
這是不是被臨床思維所局限
因為臨床上非常清楚
插管要叫醫生去
開order是醫生開
呼吸器是呼吸治療師來調
等等諸如此類的
以我的經驗來說
以醫中的狀況
其實是很清楚的
雖然法規有明確寫說職護不能兼其他的業務
職安法以外的業務
當然
譬如說停車位管理或者文件收發這種
當然很明確不是職護的工作
但我今天主要想談的是
像是我們常常會跟職安吵架
不法侵害點檢應該是誰寫
呼吸防護計畫是誰要做
員工協助方案是誰要做?
感覺到了嗎?
像這些項目都彷彿踩在模糊的線上
我想大概也是因為常常因為工作分配沒辦法很清楚
所以職安署才出了各個計劃的工作分配建議誰做
應該大家都有看過這些圖吧XD
踏入職場之後
要知道
很多時候是需要落在溝通協調甚至是主管安排的狀況
譬如說很多職安法裡所寫的計畫
對老闆來說
有人做就好了
反正公司不要被罰就好
誰寫老闆不在乎也不知道啦
那這個時候又該如何是好
是我們自己知不知道這件事的真正含意?
當我們真正清楚這件事的時候
我們就知道這件事應該如何協調
就拿不法侵害點檢表來說
我第一年當職護的時候
是我一個人寫的
是不是黑人問號
我現在想起來我自己也黑人問號
老闆有說什麼嗎?
沒有
反正這個計畫有人生出來
稽核的時候拿得出來就好了
但後來我開始越來越知道這些東西的意義
知道要怎麼做是能夠得到好的結果的
像是不法侵害點檢表
如果是我寫
是不是會有很其實有的流程、方法
我不清楚
但是如果像是行政管制措施
讓總務單位來寫
是不是會比較清楚
公司實際的管制措施
才知道哪裡是真的需要補強
哪裡其實做的很夠
所以要懂得當計畫主持人
把工作分出去
分給真正專業的人
或者
我認為應該做的人
反正也沒人說這件事應該是誰做
其實很多時候大家都會問說
是誰要做?
不如先問自己
“覺得誰要做?”
沒有對錯阿
不像臨床一樣
我們根本沒有權限去決定這床order應該怎麼開
應該要用哪顆藥
即使建議半天
醫生也不一定會採納
甚至叫值班出來看個病人都被忽略100次
哈哈我的巨塔故事
當我們自己心裡有個答案的時候
不管是被分配還是需要分配
都可以更有主張跟意識去談
這件事應該如何處理
而不是總是被分配了之後
才覺得是不是被壓榨了
我們真的需要更有主張的去思考
這也是我說溝通協調
任何一件事都沒有誰應該誰不應該
而是溝通出來的
我之前也有跟大家談過
我也曾經一手包辦人因工程
可是當我在這個圈子裡打滾一陣子之後
我開始跟職安談
人因工程你可以做什麼?
人因工程傷害預防是職安法裡內容吧
你是職安法專責人員吧
那可以做什麼?
雖然我心裡真的有在想
職安就真的有種跟我說”沒有”
但我心裡已經有個底
環境風險評估、作業觀察是他們應該主責的部分
所以後來我就跟他們切
人跟環境
人相關的風險我主責
環境相關的職安主責
可是這都不代表我對環境可以攤手不管
職安對人可以攤手不管
因為人跟環境是息息相關的
所以我會跟職安一起作業觀察
這樣我才會知道對員工真正的影響是什麼?
但是主責留紀錄的工作會給職安
會讓他們去看工作控制的措施
提出工程控制再由醫務室這邊評估對人的狀況是不是可以改善
所以工作是合作的!!!
是如何溝通出來的
是有沒有道理的
可是
我們自己也有清楚
我的方式不一定適合你
為什麼一直說我們要有自己的主張
每家公司的性質不太一樣
工作方式不一樣
要怎麼去溝通擬定適合自己的公司的方式
才是比較重要的
面對工作範疇的心態是什麼?
我記得我一剛開始到職的時候
學姊告訴我
“跟醫療無關的事情你都不要做”
因為我們總公司有診所、主要是辦公室作業、人數是我的好幾倍
可是我的廠是產線作業、人數也比總公司少
所以我沒有那麼多醫療有關事情
但總公司有
我能說環境我完全不管嗎?
那我怎麼評估員工說她肩膀很痛是不是跟工作有相關性?
這都跟公司實際的情況有關
是要由我們自己去思考適合並且好的執行方式
協調出一個可以讓業務順利進行的方式
不要糾結要不要做這件事
而是這件事要怎麼做是比較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