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請不動產假處分時,擔保金要準備多少?

更新於 發佈於 閱讀時間約 4 分鐘

一、前言

小美和小強因為房地產買賣糾紛鬧上法院。小美擔心小強在訴訟期間把房子賣掉,未來即使勝訴也拿不回房子,因此決定聲請假處分。律師提醒她:「你需要先準備擔保金,法院才會准你假處分哦!」這讓小美有點疑惑——什麼是擔保金?要多少?怎麼繳?

二、什麼是假處分?

  • 假處分是為了暫時維持某種法律狀態,防止訴訟期間權利遭到侵害的一種法院裁定。
  • 以不動產來說,通常是為了防止房子在訴訟期間被賣掉、設定抵押,或者變更登記。

三、假處分一定要繳擔保金嗎?

  • 原則上是要的。依照《民事訴訟法》規定,法院裁定假處分時,可以命聲請人繳納擔保金。
民事訴訟法第526條第2項:「前項釋明如有不足,而債權人陳明願供擔保或法院認為適當者,法院得定相當之擔保,命供擔保後為假扣押。」
民事訴訟法第533條:「關於假扣押之規定,於假處分準用之。但因第五百三十五條及第五百三十六條之規定而不同者,不在此限。」

四、擔保金金額怎麼算?

  • 一般來說法院會考量本件假處分之目的,在於禁止對造於本案判決確定前,對系爭房地為讓與、設定抵押或其他一切處分行為。至於擔保金所擔保之範圍,應以對造因未能自由處分系爭不動產,而可能遭受之損害為限。此種損害,若無其他特殊情形,通常得以系爭土地及建物價值,於本案訴訟審理期間,依法定遲延利息(即年利率5%)計算作為依據。
  • 具體來說,會依據「各級法院辦案期限實施要點」第2條之規定,民事通案程序第一審案件審理期限為2年,第二審案件審理期限為2年6個月,故本件自提起訴訟至二審終結,審理期間可合理預估為4年6個月(即54個月)。
  • 舉例來說:
    土地(公告現值)為新台幣30萬元;建物(參考房屋稅單)價值為新台幣50萬元,合計價值為新台幣80萬元
    本案訴訟預估從第一審起訴到第二審終結,約需4年6個月(即54個月)。依民法規定之法定遲延利率年5%計算,擔保金推估如下:
計算公式
擔保金=土地與建物合計價值×年利率5%×(5412)擔保金=土地與建物合計價值×年利率5%×(1254​)
帶入數字
擔保金=800,000×5%×4.5擔保金=800,000×5%×4.5擔保金=800,000×0.05×4.5擔保金=800,000×0.05×4.5擔保金=180,000元擔保金=180,000元

五、結論

聲請不動產假處分時,法院通常會要求申請人繳交擔保金,主要是為了保障對方如果無法處分不動產,可能產生的損害。擔保金金額通常以土地、建物價值,加上預估訴訟期間(約4年半)內的年利率5%來計算。

像本例,土地30萬、建物50萬,合計80萬元,最後推算出的擔保金大約是18萬元左右。

簡單來說,假處分不是免費的保護措施,聲請前記得評估自己的資金能力,並諮詢專業律師,避免後續出現財務壓力或錯失保全時機。
有相關法律問題可以私訊官方帳號 @527vvru 或是撥打10分鐘免費法律諮詢專線04-23758749,會有專業律師為回答。



留言
avatar-img
留言分享你的想法!
avatar-img
廖啓彣律師的沙龍
2會員
57內容數
嗨!我是廖啓彣律師,臺中在地的執業律師。我致力於提供客戶專業的法律服務,協助勞工在職場爭取應有權益,並為不動產交易、租賃糾紛、土地所有權等問題提供解決方案。 在這裡,我也撰寫並分享有關勞動法與不動產法等實用文章,期望透過清晰易懂的法律知識,幫助民眾解決日常法律問題,讓更多人了解如何運用法律來保障自身權益。
2025/04/28
一、前言 小智和小剛原本是合作夥伴,後來因為投資糾紛鬧翻,小智向法院提告請求返還款項。但在起訴後,小智聽聞小剛正打算出售名下房產,甚至有將資金轉往海外的跡象。小智焦急萬分,擔心即使打贏官司,也拿不到一毛錢。這時候,律師建議小智可以趕緊聲請「假扣押」或「假處分」,提前凍結小剛的財產,避免將來勝訴時淪
Thumbnail
2025/04/28
一、前言 小智和小剛原本是合作夥伴,後來因為投資糾紛鬧翻,小智向法院提告請求返還款項。但在起訴後,小智聽聞小剛正打算出售名下房產,甚至有將資金轉往海外的跡象。小智焦急萬分,擔心即使打贏官司,也拿不到一毛錢。這時候,律師建議小智可以趕緊聲請「假扣押」或「假處分」,提前凍結小剛的財產,避免將來勝訴時淪
Thumbnail
2025/03/31
一、前言 阿宏三年前借了朋友50萬元,對方一開始還說會慢慢還,後來卻完全聯絡不上。氣不過的他打了官司,歷經兩年,終於拿到勝訴判決。阿宏滿心以為法院會幫他把錢討回來,沒想到對方還是無動於衷,甚至還把名下財產過戶給親戚。 「我有判決了,為什麼還拿不到錢?」他氣憤地問律師。律師告訴他:勝訴只是第一步,
Thumbnail
2025/03/31
一、前言 阿宏三年前借了朋友50萬元,對方一開始還說會慢慢還,後來卻完全聯絡不上。氣不過的他打了官司,歷經兩年,終於拿到勝訴判決。阿宏滿心以為法院會幫他把錢討回來,沒想到對方還是無動於衷,甚至還把名下財產過戶給親戚。 「我有判決了,為什麼還拿不到錢?」他氣憤地問律師。律師告訴他:勝訴只是第一步,
Thumbnail
2025/03/19
一、前言 王先生是一名自營商,去年承攬了一項室內設計工程,完工後卻遲遲無法收回尾款。多次催討後,業主總以「最近資金周轉不靈」為由拖延。王先生擔心時間拖久了債權會變成泡影,正苦惱是否該打官司時,朋友建議他嘗試聲請支付命令。王先生抱著半信半疑的態度前往法院遞交了申請書,沒想到短短幾週內,法院核發了支付
Thumbnail
2025/03/19
一、前言 王先生是一名自營商,去年承攬了一項室內設計工程,完工後卻遲遲無法收回尾款。多次催討後,業主總以「最近資金周轉不靈」為由拖延。王先生擔心時間拖久了債權會變成泡影,正苦惱是否該打官司時,朋友建議他嘗試聲請支付命令。王先生抱著半信半疑的態度前往法院遞交了申請書,沒想到短短幾週內,法院核發了支付
Thumbnail
看更多
你可能也想看
Thumbnail
創作者營運專員/經理(Operations Specialist/Manager)將負責對平台成長及收入至關重要的 Partnership 夥伴創作者開發及營運。你將發揮對知識與內容變現、影響力變現的精準判斷力,找到你心中的潛力新星或有聲量的中大型創作者加入 vocus。
Thumbnail
創作者營運專員/經理(Operations Specialist/Manager)將負責對平台成長及收入至關重要的 Partnership 夥伴創作者開發及營運。你將發揮對知識與內容變現、影響力變現的精準判斷力,找到你心中的潛力新星或有聲量的中大型創作者加入 vocus。
Thumbnail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本文帶您深入了解,法院是如何酌定扶養義務的費用、在數個扶養義務人間又應該如何分配扶養費用,如果子女沒有經濟能力再去負擔父母的扶養費用,可以不用付扶養費嗎?
Thumbnail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本文帶您深入了解,法院是如何酌定扶養義務的費用、在數個扶養義務人間又應該如何分配扶養費用,如果子女沒有經濟能力再去負擔父母的扶養費用,可以不用付扶養費嗎?
Thumbnail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本文詳述阿文將房地贈與給小龍後,因被趕出家門並送進安養中心,如何依據民法第416條撤銷贈與契約,分析贈與契約撤銷的法律規定、扶養義務的實務見解。
Thumbnail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本文詳述阿文將房地贈與給小龍後,因被趕出家門並送進安養中心,如何依據民法第416條撤銷贈與契約,分析贈與契約撤銷的法律規定、扶養義務的實務見解。
Thumbnail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本文透過多個實務判決案例,幫助您了解實務上對於侵害配偶權案件的損害賠償金額範圍及審酌依據。
Thumbnail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本文透過多個實務判決案例,幫助您了解實務上對於侵害配偶權案件的損害賠償金額範圍及審酌依據。
Thumbnail
摘要 在二等親之間的房地買賣,要可以提出支付價款不是和長輩拿的證明,不然有可能被認定為贈與 另外,也不可以用過低的價格買賣,否則也會被當成贈與(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第2款規定,以顯著不相當之代價,讓與財產、免除或承擔債務者,其差額部分以贈與論,依法應課徵贈與稅) 如果被當成贈與,除了可能要補贈
Thumbnail
摘要 在二等親之間的房地買賣,要可以提出支付價款不是和長輩拿的證明,不然有可能被認定為贈與 另外,也不可以用過低的價格買賣,否則也會被當成贈與(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第2款規定,以顯著不相當之代價,讓與財產、免除或承擔債務者,其差額部分以贈與論,依法應課徵贈與稅) 如果被當成贈與,除了可能要補贈
Thumbnail
首先臺灣法拍屋流程簡述,從債務人欠債開始,到最終的交易具體流程。潛在買家投標規則等。整體時間推算約9個月到1年半。如果債務人無法補繳或購回房子,將會進入法庭拍賣流程。 再來述說,中國的法拍屋應該要如何觀看
Thumbnail
首先臺灣法拍屋流程簡述,從債務人欠債開始,到最終的交易具體流程。潛在買家投標規則等。整體時間推算約9個月到1年半。如果債務人無法補繳或購回房子,將會進入法庭拍賣流程。 再來述說,中國的法拍屋應該要如何觀看
Thumbnail
借名登記房產以規避囤房稅,除了可能帶來的法律風險外,實際下卻產生高額的土地增值稅和遺產稅等問題,因小失大,切莫為之。
Thumbnail
借名登記房產以規避囤房稅,除了可能帶來的法律風險外,實際下卻產生高額的土地增值稅和遺產稅等問題,因小失大,切莫為之。
Thumbnail
前陣子到地政事務所值班時 有民眾趕著年底辦贈與 不然就會浪費了一年的免稅額 但是不動產價值大於244萬 所以要辦理分年贈與 但問題來了 贈與時點到底是贈與契約立約日? 還是不動產過戶日? 下面這篇新聞稿明確說明是贈與契約立約日 有這問題的朋友們 可以看看下面這個新聞稿歐 ———
Thumbnail
前陣子到地政事務所值班時 有民眾趕著年底辦贈與 不然就會浪費了一年的免稅額 但是不動產價值大於244萬 所以要辦理分年贈與 但問題來了 贈與時點到底是贈與契約立約日? 還是不動產過戶日? 下面這篇新聞稿明確說明是贈與契約立約日 有這問題的朋友們 可以看看下面這個新聞稿歐 ———
追蹤感興趣的內容從 Google News 追蹤更多 vocus 的最新精選內容追蹤 Google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