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衡元十七年・奧雲誓約
一、碑文
「天無常主,地無常疆。
唯信可寄,唯誓可存。 自衡火既熄,天下以碑為心。 今立奧雲誓約,以安諸國。 凡國交、民誓、祭典、盟契, 非由奧雲誓者,不得稱信。 是謂——以靜立衡,以碑為衡。」
石文由穆延書,灰墨注首,
立於奧雲都東壇,名曰「共衡碑」。
碑高九丈,環以銀索,鎮以灰石。 自此,天下誓約、國際盟書、宗派典籍, 皆須鑄副本藏於奧雲碑經院。
二、誓議記
衡元十七年初春,阮母駐奧雲議會。
山風帶雪,天幕如鐵。 殿上無樂,僅聞風鼓聲如低潮。
穆延跪受詔。阮母語緩而定:
「衡之所欲,不在海,不在河,
在天下能自定而不亂。 自今以後,諸國不得以神爭, 凡誓信、盟禮,悉歸奧雲。」
穆延稽首曰:
「奧雲無兵,無糧,唯碑與灰耳。
然若天下之信可寄此灰, 我願以碑為城,不問政事。」
阮母微笑:「善。國不問神,神不問國。
唯人問心,心問碑。此為永安之道。」
沈緘在側,默記議詞。
有人問:「奧雲既不問政,何以立國?」 穆延答曰:
「國者有疆,信者無疆。
我以無疆為界,以無為為治。 若天下願誓於碑下,則奧雲自存。」
此言傳出,滿殿低歎。
有人嘆其謙,有人聞其險。 阮母但輕輕擊案,曰:「誓立矣。」
三、碑後密書
翌日夜,沈緘獨見穆延於碑經院。
兩人對坐於灰燈下。
沈緘曰:「夫人取天下之政,和尚取天下之心,
然二者皆以灰為基。灰可久乎?」
穆延答:「灰不久,名可久。
她欲使名立於灰上, 而我欲使灰藏於名下。 天下終將信我——因為信她。」
沈緘沉默,筆停。
穆延遂道:「若碑崩之日,信將再生。 故我不毀碑,我等碑自腐。」
四、史家評
「奧雲誓約,表曰中立,實為天下信之總署。
阮母以退為攻,以靜制衡; 奧雲以信為名,以權為骨。 自是凡誓皆由奧雲,凡政皆由衡。 天地之間,無一寸無灰之地。 百年後,碑雖存,而人不敢發誓矣。」
五、碑陰題記
碑陰有細字,疑為穆延手書:
「昔人以刀立國,今以碑。
刀易鈍,碑難毀。 然碑若不毀,人終不信。」
【主要人物】
阮母(衡州臨署主)
衡元政制創立者。
火葬信印後,進一步以「信」為制度之名,立碑於奧雲, 將宗教從「群心的自由」化為「天下共約的秩序」。
她的冷靜近乎哲學——
不以武力征服,而以條約、誓文、碑刻馴服人心。
在〈奧雲誓約〉中,她的語言像是慈母,
實則每一句都在定義「誰能說真理」。 她明白,毀信之後,若不給人新的依附,天下終將再亂; 於是她給了信仰一個牢籠——稱之為「和平」。
「我不滅神,我讓神入冊。
凡能記錄者,皆可被信。」
她是信仰制度化的終點,也是文明冷化的起點。
穆延(奧雲僧首)
奧雲都誓院之長,舊稱「誓壇主僧」。
外貌寡言,行止穩靜,精於數與辯。 他洞悉阮母欲藉宗教重建信秩序, 卻自知反抗即亡,遂以「不問政」自保, 化奧雲為「精神獨立國」。
他信的不是神,而是「信仰之權」。
他懂得以灰與碑,換取宗教長存的空殼。
「國可亡於兵,教亡於名。
故我以名藏教,待其自醒。」
後世稱他為「碑僧」,
有人譏其賣神,有人尊其救道。 但他自己知道: 「能生存的教,已非信;能言信的人,已不信。」
沈緘(衡數司筆史)
衡州記錄官,歷經信印火葬、金衡談判、奧雲誓約三世變局。
以筆為眼,以文為見證者。 他既欽服阮母的制度理性,又畏懼其冰冷。 在誓約過程中,他是唯一未發誓之人。
其筆記《衡元錄》後成史家主要根據。
他於碑經院夜談穆延,留下那句:
「灰不久,名可久。碑久,人不信。」
象徵理性者的悲哀——
能看見真理的消逝,卻無力挽回。
【次要人物】
奧雲議士群
由各地僧人與誓學士組成。
表面為宗教會議實體,實際為「信誓立法機構」。 他們以辯詞取代祈禱,以條文取代戒律, 最終奠定「信可被編纂、誓可被管理」的信仰體制。 後世稱之為「碑議會」或「誓學派」。
衡州使團
隨阮母入奧雲的政治使節群。
以「共信」為名,實行監印制度。 其中多為沈緘舊部,擅長記錄、造冊、評誓。 他們在誓約後於奧雲常駐, 成為宗教獨立國的「世俗監官」。 但隨時間推移,多數被奧雲僧團同化, 轉為灰袍學士,成「信律」之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