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享
車禍導致右手橈骨骨折(粉),經過手術出院之後,醫療費用共計花約十萬元,原先客戶自行跟保險理賠員調解,精神撫慰金僅願意賠償五萬元,後來經過我們協助幫忙之下,找出『關鍵點』,透過陪同回診方式以及觀察近月恢復情況和實務上以往判斷客戶群個案經驗,其實,理賠員只願意出這價錢是有原因的,因為提供的資料是無法看出目前傷勢影響程度(工作、生活、各方面活動),加上理賠員一直拖時間,傷勢好了再調解等等說法,客戶沒辦法等太久,因此,找到我們諮商溝通,最後,在半年內提前以精神撫慰金20萬元雙方同意之下,認定此金額項目,當然,此為個案協商出來金額,還是要以實務傷勢癒合情況上為主。
結語
小李十年多以來,調解無數次的經驗,提醒大家一件事,車禍發生只有強制險保險給付可以等受傷好了再處理,但是一年內必須要有賠案紀錄,曾經遇過個案,第兩年才申請,後來被退件,幸好後面提供相關資料,撰寫相關文稿先向內部申訴,也順利理賠下來,回到主題上,假設,精神撫慰金如果等傷勢都好了,也就沒有後續產生的後遺症等等相關影響力,對於個人的權益也就大大損失掉了,認同小李的打+1(666)~
車禍之後,不管兩年後還是五年以後都算舊傷,我們也不希望以後因為這場車禍導致的舊疾,要多花一筆錢治療,但是,時效過兩年,無法再請求費用該怎麼辦?在做這些評估的時候,其實這也是其中一個因素存在,有任何不懂的,歡迎找小李,我這邊很熱意為大家解謎,基本上,這都屬於個案,並非,每件案件都能以這金額作為判斷唷!!!
車禍知識 車禍理賠員開精神撫慰金太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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