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11月底時,台中某學校發生網紅未經允許進入校園拍攝的事件。基於保護學生隱私與校園安全,校方第一時間果斷制止並請離。在大人眼中,這個危機處理是理所當然且必要;然而,在有些長期生活在網路高曝光環境下的孩子口中,卻聽到另一種聲音:「這有什麼關係?」
心理學視角:「假想觀眾」
青春期的孩子正處於發展心理學中強烈的「假想觀眾」(Imaginary Audience)階段,他們極度渴望被看見、被認同。對這些孩子們來說,入鏡百萬網紅的影片不僅不是侵犯隱私,反而是一種能在同學間炫耀的手段。
他們尚未發育完全的前額葉(負責理性思考、預測長期後果的腦部區域),讓他們很難立刻意識到「數位足跡」永久流傳的潛在風險。大人看到的是「隱私權被侵犯」,孩子看到的卻是「我差點就能上熱門影片了」。
價值觀的翻轉:演算法帶來的「多巴胺綁架」
如今的短影音透過極快節奏和強烈的感官刺激,不斷觸發孩子大腦的「多巴胺」獎勵機制。傳統教育強調的「延遲滿足」,完全敵不過短影音的「即時回饋」。當網紅只要15秒就能讓他們爆笑,老師在講台上的40或45分鐘便顯得沉悶,這也間接導致了傳統「尊師重道」觀念的瓦解。

更令人擔憂的是,社群媒體為孩子建構了一個「點閱率=金錢=絕對正確」的神話。當「關注度」取代了「品德與學識」成為成功的唯一指標,他們自然會認為只要有流量,做什麼都是對的,甚至為了流量可以打破規範、挑戰權威。面對被演算法包圍的孩子,單純的「禁止」已然失效,需要的是更深層的媒體識讀教育。
🏛️ 把事件搬進教室:「四個角落」的實境思辨
「四個角落」是一種鼓勵學生表達立場、傾聽多元意見並勇於反思的教學法。教師在教室的四個角落分別標示【非常同意】、【同意】、【不同意】、【非常不同意】,並拋出陳述句,要求學生依據自己的價值觀走向對應的角落。
陳述句:
「為了創作有趣、能引起點閱率的網路內容,網紅未經校方同意進入校園拍攝,是可以被接受的。」
多元觀點的碰撞:學生可能會怎麼想?
- 觀點一:無限上綱的「創作自由」與「流量至上」 站在【同意】端的學生可能會認為:網路時代崇尚創意,只要在學校沒做壞事,記錄真實校園有何不可?這時,可以思考的點:創作自由的邊界在哪裡?當個人的「流量變現」建立在他人不同意時,這份自由還成立嗎?
- 觀點二:校園安全與隱私權的不可妥協 站在【不同意】端的學生會指出,校園的首要任務是保障學生的「受教權」與「人身安全」。未經核實的校外人士隨意進出,將帶來巨大的安全隱患;且學生在校園內的活動若未經同意就被拍攝放上網路,更是嚴重的隱私侵犯。
- 觀點三:身為觀眾的「共犯結構」 聚焦在網紅行為背後的驅動力——「觀眾的眼球」。網紅之所以未經校方同意進入校園拍攝,往往是因為這類挑戰規範的影片能獲得極高的點閱率。必須讓學生反思:我們平時在網路上按讚、分享的舉動,是否無形中成為了破壞規則的推手?
💡 最有價值的時刻:允許改變立場
在於聆聽完各方意見後,開放學生移動腳步,改變立場。
當有學生說出:「我原本只想到影片很有趣,但剛剛某位同學提到的隱私權,告訴了我,被拍到的人可能不想被拍到。」這就是教育發生的時刻。
從網路亂象中長出媒體識讀力
網紅闖入校園事件,不該只是一則過目即忘的社會新聞。透過結構化的課堂討論,能幫助孩子釐清法律與網路的界線,讓他們明白:在數位時代,每一個點擊都帶有重量,每一次網路行為都必須伴隨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