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由公立機構或民間個人,當代藝術的委託其實是複雜又專精的工作,尤其現在的藝術委託案件形式多元,從紀念碑式的鋼鐵雕塑到嘉年華遊行都有委託的可能。透過公立美術館、商業畫廊、藝術顧問和藝術博覽會來獲得藝術家資訊,與藝術家接觸洽談多種協定、過程和進度中,都需要審慎的斡旋,同時也要處理當代藝術的無數形式和概念。所以,專門的策展人和委託顧問、獨立製作人及委託代理在過程中扮演著越來越關鍵的角色。尤其是在公共領域或大型專案中,從最開始挑選藝術家到委託作品的完成乃至於作品完成後的有效管理,這些個人或機構在每個階段的執行計畫都佔有舉足輕重的地位。(為了清楚之故,若本書提及委託經紀人,係指代表委託案客戶的中間人;而委託代理商則是逕自委託或代客戶委託之組織。)
在這複雜的生態系統中,委託藝術家創作無疑是最複雜的藝術參與形式之一。即便是熟悉當代藝術世界的人,也只有最專注、熱情和最忠誠的人才會涉險進入地雷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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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委託和累積收藏品比起來,是為更困難的過程。正因如此,您大概不需要考慮委託,除非您已經身處這行一陣子,或許是十年左右。你也必須要有身為藏家的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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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當代藝術委託者和一般買家的不同之處為何?為什麼越來越多的組織、機構和私人藏家,在能負擔兩者的情況下,傾向收藏為自己量身打造的作品,而非購買現有的作品?並不只是因為他們想要獲得作品而已,今日的委託作品通常都有個特殊的發生緣由。透過藝術委託,委託者得以擁有獨特精緻的藝術品和保有長久的聲望,這兩者大概可以說明為何地方權威人士和開發者以建築工地和公共空間進行委託;為何藏家替自己的居家環境委託藝術家創作;又為何策展人直接與藝術家以計畫合作的形式為美術館和畫廊進行創作。在這些提問背後,其實還有其他關鍵原因,即便要面對那麼多已知的困難與棘手的事情,仍有許多人及團體組織對藝術委託這麼熱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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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幾年,我學到很多,化學反應過程、金屬的保養方式、異國花草、地板承重能力,還有好多好多。如果你對這樣的經驗無感,那我會建議你買小型平面畫作就好,不要委託任何藝術創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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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作品的委託,最有趣的事情之一,就是可以時常和藝術家進行深度對話。委託者─藝術家的關係,提供委託者一個特權般的角色,得以介入創意發想的過程,並透過各自的獨到眼光提供建議,在某些狀況中,委託者的介入甚至也影響了創作。所以出資者-不論是政府機構、商業組織、私人基金會或私人藏家,同時扮演藝術家事業的發起者和見證者的角色。很多時候,會得到更出乎意料的結果,或至少有展示作品和與作品聯結的滿足感。美術館策展人、獨立非營利製作人、藝術委託事業體的代表,或者是私人藏家都可以證明這種關係和創意交換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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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大學的時候, 讀了約翰・杜威(John Dewey) 的《藝術即經驗》(Art as Experience),從那時起,藝術需要被親身感受的觀念就對我非常重要,所以藉由藝術委託,我覺得我在收藏經驗。我深愛最後呈現的作品,他們也成為我生命中的一部分。但是能和藝術家近身工作、邀請他們來家裡也是同樣重要的記憶和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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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的冒險之一就是和藝術家聯繫的過程。那是一趟很值得且具教育性的驚奇旅程。當委託作品完成時,你擁有的比作品本身還要來的多;您個人的經驗和作品創作過程間的關係……讓這件收藏品更具生氣和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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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是藝術家和策展人對彼此之間的信任,這個信任就是策展人對藝術家最大的回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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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藝術委託的規模和特性,它帶來了創新和未知的興奮感,所以更有機會在藝術史中佔有一席之地。同時,不管那些當代藝術作品多麼激進、前衛,當委託者完全理解藝術家在做的事情後,仍保持著幾世紀以來建立的悠久贊助傳統,而這也使他們更滿足與踏實。
在許多情況下,直接的歷史傳統可供脈絡性的參考,不僅可以提供委託案件創作基礎,也是讓委託案件進入更大的藝術史範疇裡的連接管道。亨利・馬諦斯(Henri Matisse)為法國聖保羅玫瑰經禮拜堂(Chapelle du Rosaire at St. Paul de Vence)設計的玻璃窗和馬克・夏卡爾(Marc Chagall)為蘇黎世聖母大教堂(Fraumünster Abbey)製作的玻璃窗,都為傑哈德・李希特(Gerhard Richter)於2007年在科隆大教堂(Cologne Cathedral)製作之彩繪玻璃窗和隔年施拉澤・赫夏里(Shirazeh Houshiary)和皮普・霍恩(Pip Horne)為倫敦聖馬汀教堂(St. Martin-in-the-Fields)的蝕刻窗戶樹立值得參考的典範。
有些時候,委託者則企圖闢出一條新的文化蹊徑。穆罕默德・薩伊德・法西博士(Dr. Mohammed Said Farsi)在擔任市長期間,曾為沙烏地阿拉伯吉達港(Jeddah)規畫了極具野心的委託創作案,內容包含超過四百座的雕塑作品,讓這座城市充滿一系列鮮明的地標,塑造出有別於世界上其他他各處的景觀。熱愛藝術的法西市長在1972 年至1986 年之間,除了自掏腰包外,也向吉達相關社群單位募款,委託當時頂尖的國際藝術家創作。這些雕塑目前還妝點著吉達的街道和港區,有關當局也有重啟這個計畫的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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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親不僅想規劃街道和巷弄,他也希望可以留下藝術遺產。在我們的國家,並沒有興建博物館或藝廊的文化,但他仍希望可以把藝術帶進這個城市,也讓市民與之互動。有些他挑選的作品相當繁複,有些則相對簡單……他是想要迎合大眾的口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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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大家都對義大利十四世紀時的名門望族非常熟悉,如果委託的藝術家本身名氣很高,那他們的聲望也會回饋給委託業主。試想,若請得動一個非常有名的畫家,花時間和精神來完成您委託的作品,這就是一個對身分地位的認證,也是對委託者的「吸引力」之一。藝術作品或藝術家可能只是委託創作案件表面上的核心,但這並不影響業主和藝術家之間合作的獲益。同樣的,如果是年輕或新銳藝術家,在起步初期就有成功的委託案件,可說是委託者具有勇氣以及藝術顧問的專業前瞻性,他們因為得以預想可能發生的狀況,所以有能力承擔委託新銳藝術家的風險,進而獲得專業上的肯定與讚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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藉由委託頂尖的藝術家,你將得到只有在彼時彼地會發生的機會,可能會得到很大的回饋,並可扭轉名聲,和讓一間畫廊成為一間人人都想去、且讓人充滿期待的畫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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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新銳藝術家或成熟藝術家,委託藝術家以新的規模或他們未曾嘗試過的媒材創作,都是非常刺激的合作,不管對委託者、策展人或藝術家來說,大概都需要鋼鐵般堅強的心智,不過有許多委託者仍覺得這樣的嘗試值得放膽一試,或許會得到非常意想不到的成果。畢竟每位藝術家總要經歷第一次的委託案件,而新銳藝術家讓人耳目一新的創作,可能還比跟一個可預期成果的成熟藝術家合作來的讓人驚艷。聯合利華集團和史坦霍普(Stanhope)開發公司在2007 年即共同委託年輕的英國藝術家康拉德・肖克羅斯(Conrad Shawcross)為維多利亞港區新裝修的聯合利華大樓中庭製作一個永久的懸掛雕塑。作品《空間喇叭》(Space Trumpet)是一個一點五噸重的動態作品,這也是肖克羅斯的第一件雕塑,其靈感來自英國政府在二十世紀初期,為獲取情報而開發能擴大敵軍飛機聲響的監聽裝置。這件作品受到廣大的正面回響,而一年後,這件裝置也獲頒辦公環境的委託創作獎項。
邁阿密收藏家丹尼斯與黛博拉・史庫爾(Dennis and Debra Scholl)有一個委託年輕藝術家創作的策略,他們邀請藝術家為他們的住家還有位於邁阿密懷恩伍德(Wynwood)的展場「世界級拳擊中心」(World Class Boxing)創作作品。同樣的,1994 年由阿妮塔與普約・薩布多維奇(Anita and Poju Zabludowicz)創立的薩布多維奇典藏中心(Zabludowicz Collection)也委託新銳藝術家創作,並將委託作品在其位於北倫敦的展覽空間展出,該空間為一座十九世紀的衛理教會教堂,除此之外,也會在芬蘭赫爾辛基東部的薩爾維沙洛島(island of Sarvisalo)上一連串室內外、乃至地底下的空間展出。最後,所有的作品都成為他們的收藏品。這些作品包括馬特・斯托克(Matt Stokes)的錄像作品《蓋因思博羅袋》(The Gainsborough Packet, 2008);托比・齊格勒(Toby Ziegle)的紀念雕塑裝置及現成物創作《異化的物體》(The Alienation of Objects, 2009-2010)還有馬修・戴・傑克森(Matthew Day Jackson)在薩爾維沙洛島上進行地下挖掘的《墳墓》(Tomb, 2012)。
全文摘自《藝術創作委託指南》,圖文由典藏出版提供。
延伸閱讀|
書名:《藝術創作委託指南》(Commissioning Contemporary Art)
作者:露薏莎.巴克(Louisa Buck)、丹尼爾.麥克林(Daniel McClean)
譯者:官妍廷
出版社:典藏出版
出版日期:2017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