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日記 005 流浪的愚蠢 The Traveler's Stupidity
春天到了,鬱金香和水仙花在街邊的盆栽裡緊緊相依。陽光灌滿大地,人們在門階席地而坐,拍球聲、鳥鳴、喇叭聲,和歡樂的拉美音樂,全奔騰地擠在大街小巷。那漫長、雪白的冬季,總算被春意乾淨地抹去。
五月第二週,我從倫敦飛回紐約,認清了自己的愚蠢。長久以來,我以為全心付出便能感化對方,找到一個浪漫的結局,卻沒有把太多心思花費在投資自己身上。那「自己」究竟是誰?要怎麼樣才能不是為著任何人做一件事情?不是為了薪水提升工作的能力;不是為了讓家人或情人得意而追尋看起來漂亮的成績。 獨立與自足,這些事情是如此陳腔濫調。人生終究是自己一個人的,知道歸知道,卻還是揮灑了幾年的歲月,做了個投奔愛人的傻子。在過去四至五年來,我彷彿以為只有找到那一個——對的人,人生才會有個善終。生命中其他所有事都環繞著感情生活繞轉。反正我想寫作,人在哪都好。你住哪個城市我就與你流浪到哪裡去。於是這麼,這裡一點、那裡一點,我的履歷成了一盤碎片。
自二〇一六年五月起,我培養出一套流浪者的生活模式。六個月內,買了二十幾張單程機票、二十幾張長途公車和火車票。出發前,我在一段穩定的感情關係裡,生活很無趣。我和他住在雪梨,起初也是為了寫作的夢搬到雪梨。人生已經沒有其他目標了,我只想把一本長篇小說寫完。買了一張單程機票、簡單辦了個打工簽,便飛到男友的單人房。隨後我們在附近找了間雙人房。高大的椰子樹在海風中搖曳,生活就這麼開始了。
我從來不喜歡澳洲,當時覺得是走投無路才會來到那裏。對於感情,亦是困惑萬分。一方面想定下來,一方面又嫌東嫌西,覺得可以找個更像自己的人。我是個胡作非為的瘋女人,他是個奉公守法的準醫生,就連雙方父母都百思不解這兩個人為何會湊在一塊兒。 在澳洲的生活很封閉,除了工作以外,我都把自己關在雪梨市中心百年老房的那一間雙人房。專注地看著Pages界面,執著要把哪個字挪去。至於工作,則展開了藝術模特兒的職涯,那是當時一份不小心流瀉手中、最自由彈性的工作。倘若若工作個半天,可以賺個四五百;若做滿一週工作四十小時,可以賺個一千。(註1)勉強可以過生活與存錢。當時手中執筆的故事,是以旅行經驗為主軸的Roman à clef成長小說(註2)。我成天都在文字裡旅行,使我更生氣自己投資了這麼大的成本住在雪梨,與其在如此昂貴的城市生活,還不如拿著等價的投資出走。
我曾旅行過,知道它可以有多便宜,也知道定居一個世界主要城市的生活開銷,可以是貧窮旅行的兩倍,定居一個次要城市的三倍,定居一個貧窮城市的五到十倍。我很生氣,為什麼我要花錢在雪梨吃一盤二十澳幣的沙拉,光是到對岸海角上個班,就得花個五塊買張貴森森的船票。 雪梨港灣粼粼的波光像寶石灑落水面,水面隨著陽光的角度變色,在夕陽西下時(雖然是南半球,夕陽還是從西邊下的),映上一片紫、一片橘紅。 可惜我什麼也看不見,奔波在海港兩岸,心中度算著日常開銷。一週一週,計算得剛好。我踩在偌大的紅岩海角上,想的全是房租和超市折扣。
我說:「我要去旅行。」 他沒有意見。
旅行以前我猶豫萬分,覺得那是史上最沒有出息的事。但我大概知道這項計劃怎麼進行,我曾在歐洲流浪三個月,收集過省錢錦囊,也累積了世界各個角落的朋友。然而,所有同年的朋友都在打拼,有人研究所快要念完了,有人有了些發表和展覽,有人正準備要開展自己的公司。那當然讓我覺得該打消念頭,做些更有頭有面的事。我和一位當時已奇蹟般進入聯合國工作的好朋友聊,他說:「妳還是現在去吧。年輕時妳可以遇到的人、找到的寄宿家庭都是不一樣的。」 他說得沒有錯,年輕是一份非常驚人的武器。正是因為年輕時出走,我一路吸取當地風光的程度才會格外濃鬱。我渾身沾染了各地文化,四處傾聽別人的生活,自然打造出這雙見怪不怪的眼睛。我幾乎忘了什麼是傳統的框架,因為每個地方的框架都是不同的。 然而年輕這份強大的潛能,用在不同地方,就有不同的收獲。你也可以在專業、在學術,或是藝術創作上發揮最大的潛能訓練。一切都關乎你想讓你的大腦在三十歲定型以前型塑成什麼模樣。
一次和一位佛學心理諮商師聊冥想,他建議,與其花很長的時間冥想,還不如計時五到十分鐘,確保這五到十分鐘都非常專心。否則,冥想了一個小時都在分心,那就是在訓練你的大腦分心。
這實在非常有道理,並可以應用在任何事情上。流浪了一年過後,我整整花上了一年,才逐漸適應正常生活。因為我的腦袋,已經成為一個流浪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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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此處幣值為澳幣 註2:Roman à clef——簡單說就是其實是真實故事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