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時候刻板印象,以及第一印象造成的效果,好像真的很驚人,驚人到即使那是其他人刻意抹黑你的,也依然會令深信不疑那些抹黑字句的人,繼續對你抱持一定偏見。
特別是那些刻意抹黑你的人,擁有某方面的專業或者看似很專業的時候,這種給人的印象效果最強,強到就算連看都沒看過你本人,也會對你指指點點的,即使看過,也會因為該印象,對你有奇奇怪怪的評價。
就好像生日的時候,你在家裡開開心心吃著生日蛋糕,但突然有一群沒受邀的不速之客闖進來,打掉你的蠟燭、咬掉你的蛋糕,簡單來說就是把你的生日派對搞得亂七八糟,試問,這你會爽嗎、會高興嗎?
然而,這還不是最糟的。
最糟的是後來才發現,那些人其實也沒什麼,甚至有的還被列為業界的黑名單,這種最靠杯了,他媽的自己都不怎麼樣了,只不過因為比較早出來所以佔盡了資源,就可以這樣欺負人喔?
連自己都不怎麼樣了,還敢隨意批評?
被這種廢物莫名奇妙踩在頭上,然後廢物周遭圍繞著一群也對你有奇妙評價的低能兒,也跟著把腳伸過來在你臉上抹幾下,深怕你忘了他們,沒把他們腳底的泥水吃進去似的,說真的,我不是聖人,我也是會生氣的。
不過,生氣歸生氣,事後還是得調適情緒,通常黑糖應付這種情況都是一句話搞定──時間會證明一切。
就好像五年多前認為黑糖完全不懂健身的垃圾們,現在呢?不知道死去哪兒了呢
現在回想起來,真的很想把那些以前不懂健身,現在還是不懂,但卻不知為何把當時還是初學者的我罵得一文不值的那些掰吃,給抓起來狠狠打一頓。
不過,每每要抓起他們的領口一拳打下去之時,我都回想起了一篇短篇小說,然後眼前的幻想光景就會跳回其實什麼領口都沒抓到的現實。
這篇短篇小說叫打賭,作者是契訶夫。
故事梗概大概是在講一名銀行家,跟一名律師打賭,銀行家覺得不自由比死亡還痛苦,所以支持死刑,而律師覺得活著總比死了好,所以支持無期徒刑。
由於兩人意見相左,銀行家又是個年輕氣盛的小夥子,故,銀行家就跟律師打賭,他待不上囚牢五年,以兩百萬為押注,律師說他不要賭五年,他待十五年都可以。
好的,律師跟銀行家訂好契約,現在被關了,被關在銀行家他家後花園的小屋中。
在囚禁期間,律師只能以一個小窗口與外界連繫,不能說話,但仍可以讀書、寫信,並在紙條上寫上需要用品或書籍,要多少給多少。
這十五年間,律師的書單隨著時間變化,從較輕鬆的讀物,慢慢變得嚴肅,甚至還讀到福音書去了,最後兩年他讀幾乎什麼書都讀,化學、醫學等等科學書,也閱讀長篇小說和哲學論文。
好不容易十五年過去,在小屋之外的銀行家,眼看次日就是交付兩百萬的時刻,但現在的他已經不如從前富有,把兩百萬給這位四十歲的律師之後,自己可能變成乞丐。
銀行家想著想著,為了擺脫破產和被羞辱,只有把律師殺死了,除此之外別無他法。
因此,銀行家準備要趁律師趴在桌上睡覺的時候,偷偷溜進律師所待的小屋內。溜進去後,即將一刀從律師身後砍下去的瞬間,銀行家看見了,他看見律師的桌上,有一封信。
那封信上的收件人,就是銀行家。
趨於好奇,銀行家把信拆開來看,然後他嚇了一跳。
信裡頭的內容是這樣的──
明天十二點我將重獲自由、重拾跟人交往的權利。不過,在我離開這個房間、見到太陽之前,我認為有必要對您說幾句話。
憑著清白的良心,面對注視我的上帝,我向您聲明:我蔑視自由、生命、健康,蔑視你們的書裡稱之為人間幸福的一切。
......
為了用行動表現我蔑視你們賴以生存的一切,我決定放棄那兩百萬。
雖然我說過我曾經對這筆錢像對天堂一樣夢寐以求,可是現在的我蔑視它。為了放棄這項權利,我決定在規定期限之前五個小時內離開這裡,從而違反契約......
黑糖記得小說的後面是這樣子的──
銀行家讀到這裡,把紙放回桌上,在這個怪人頭上親了一下,含淚走出小屋。他一生中任何時候,哪怕在交易所輸光之後,也不曾像現在這樣深深地蔑視自己。回到家裡,他倒在床上,然而激動的眼淚使他久久不能入睡……
第二天早晨,嚇白了臉的看守人跑來告訴他,說他們看到住在小屋裡的人爬出窗子,進了花園,往大門走去,後來就不知去向了。銀行家帶領僕人立即趕往小屋,證實囚徒確實跑掉了。為了杜絕無謂的流言,他取走桌上那份放棄權利的聲明,回到房間,把它鎖進保險櫃裡。
在小說中段有說明,保險櫃裡原來裝什麼東西。
原來在保險櫃中裝的,正是囚禁律師的房間鑰匙,而現在,就變成了放律師的放棄權利聲明的地方。
律師因為這件事情,十五年後重新獲得自由,雖然他沒有拿到錢,但確實自由了。
反倒是銀行家,十五年前本來是自由的,但現在卻因為這事,名為自責、罪惡感、屈辱、無能為力的無期徒刑開始了。
就好像那被鎖在保險櫃裡的放棄權利聲明書一樣,銀行家就這樣把自己深深關在房間裡。
我在想,要讓那些人打從心底認錯,是不是要跟律師一樣放棄那兩百萬呢?
黑糖要的兩百萬,其中一百萬,就是狠狠打下去,不論物理還是心理,另外一百萬,就是聽那些廢物跟我說對不起三個字。
這我做得到嗎?
也許可能、也許沒辦法吧,畢竟,誰也不知道我說出「十年前,你瞧我不起,十年後我讓你高攀不起」這句話之後,十年後,會不會有人跳出來跟我表示自己當時只是年輕氣盛,現在懂事了,所以你不要在意啦,只是開開玩笑blablabla。
簡言之,他們還想做廢物,永遠不可能給我那「兩百萬」的。
我不是聖人,也許十年後我不缺錢,可以大大方方離開小屋違反契約,讓那些廢物掉進自責的深淵,可是,也可能還很缺錢需要這兩百萬呢,誰知道。
未來的事情,誰也說不準。
雖然說時間會證明一切,但最終那位女神會站在誰的那一方,讓誰腳上的泥水抹到誰臉上,這大概不是世俗銀行家、律師搞得清楚的。
只不過,目前清楚的是,我似乎還被關在小屋裡。
不過,無論女神會在哪一邊,我都會高舉火把,繼續在被刻意抹成黑暗的空間之中探索下去,試著跟上祂的腳步,找到福音書並且閱讀之。
即使後來火把,會像被惡意吹熄的蛋糕上的蠟燭一般,我依然會誠心許願,度過每一次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