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多年的律師法修正問題,再去年跨出了
新的一步,新法施行後勢必會有許多不同的影響。其中對於律師們執業上有三項有趣的變化,值得我們後續多加留意。
一、應建立律師在職進修與專業分科制度,過往聽很多前輩們說,之前雖然有規定一定的進修時數,但公會多半處於柔性溝通勸導性質,依據小律獅參加進修課程的經驗來說,很少看見資深的律師參與。面對現在法律多元與專業分工的現況來說,想必未來要如何落實與執行會是一大挑戰。
二、律師參與社會公益服務之義務,其實參與公益服務,對於很多律師來說可能吃力不討好,甚至有排擠效應的問題。新法通過後對於公益的定義和落實問題,可能也是一大考驗。如果經過有效的落實,相信更有助於提升整體律師的社會評價與信賴。
三、律師跨區執業與會費問題,長久以來,律師因法規限制,如果需要跨區執業時,除了要繳交一筆高額的入會費外,也需要按月繳交月費。許多較偏遠的公會又有長期會員不足,對於整體資源利用分配產生問題,新法修正後相信可以導正部分的亂象,讓跨區執業不再是障礙,反而更能提供當事人更好的法律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