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家人的關係極惡劣,有時我想,這是不是讓我一定程度地喪失了進入親密關係的能力,成為一個徹底自我中心的人,因為如果連天經地義生來就該互信互愛互諒的家人(我知道這可能是個偽命題),都沒有辦法敞開心胸去愛,還談什麼愛人?
要說做一點什麼努力改變現況?偏偏我有個逃避主義的靈魂,不是不知道有問題要解決,不是不知道不能不解決,但卻一直不願意面對,現在寫出來,可能是解決這個狀況的一個開始吧。
我非常難以原諒母親,她從以前到現在在讀書寫作這件事上的嗤之以鼻,我不敢相信為什麼她可以幾次三番要求自己的孩子放棄他最想做的事,甚且貶低讀書寫作的物質價值(寫作能賺多少錢?);不只如此,我整個年少時代陷落於躁症不能動彈的悠長年歲,正是她固執己見地反覆將我送進一間有問題的醫院。要說這是我事後諸葛,確實,在第七七四十九次離開那間醫院以後,我知道再聽母親的話回診,這輩子就毀了,所以我「腳長在自己身上」回到高醫,事實證明結果就是這三、四年來的穩定,且還會再穩定下去。
她認錯嗎?她其實也知道自己「送錯醫院」,但目前還沒聽過她真心誠意說一句抱歉,就算聽到了,那段等同死去漫長的空白歲月,抱歉就一筆勾銷了?這件事情在我是過不去的,我沒有辦法對否定讀書寫作、葬送我人生前半場的母親,說一句愛妳。
我弟弟因為年紀差太多,關係一直比較疏離,對我來說比較困難的是怎麼讓他離開繭居族的生活。長兄如父,但多年來對他軟硬兼施,也已無技可施了,也許可以這樣逃避人生,就是因為有個老媽子願意養吧。其實說穿了就是教養問題,不管他本來性格能力如何,如果母親可以教出責任感和上進心,他又怎麼會繭居在家這麼多年?
我對我姊姊的愛勝過母親,恨可能也是。我第一篇獲獎散文〈路〉寫的就是有姊姊的童年,她只大我一歲,那種兩小無猜、相濡以沫的情感,是我長大後可以溫柔待人的原始養料,這種感情永遠不能被取代,也因為有她,我自然覺得與弟弟相對疏離。
人長大以後都會變,我想對我來說首先過不去的是,那幾年被母親押解往地獄的日子,她知道我痛苦、她知道我粉碎,但她從不伸援手,她冷漠告訴我:「你要憑自己的力量,離開媽媽。」彼時我工作學業人際愛情一併歸零,要我憑自己的力量離開母親,除一死,再無其它可能。
而今我確實靠自己的力量離開了,賣出四部作品,在高雄一間冰淇淋店工作半年,帶著存款北上,我做到了,但是她的不聞不問,她在遮天的霾捲向我的日子裡,背過身去戀愛結婚生子過自己日子,連電話也不接,只在生日象徵性買個小蛋糕進醫院給我吃。我沒有辦法接受這種袖手旁觀的背棄,彷彿致使我不幸的母親與她無涉,我的不幸與我,也與她無涉。(沉默的幫兇,共犯結構的一員)
那些金牛座算盤打得滴答響的現實利用,權充小事;當我在台北安定下來,彼時小英開放申請單身補助,也就是一個戶籍遷移的問題(戶籍內不能有直系血親,因此我或母親的戶籍必須遷到她家),她刁難無意義的問題到我跟她撕破臉,前陣子又說可以了,讓母親遷過去她可以報扶養減稅(那請問3500*12妳現在要補給我是不是?)。我不是說人不能只求利己,凡事先思考到自己(的家庭),但我覺得她的錙銖必較已經到神憎鬼厭的程度了。
愛或著可以使人強大,但若有一天,當你被迫活進無愛的城邦,並且依然可以頑強地活著,那愛沒有給你的東西,是什麼給了你?當然答案不是這麼簡單,反面的「恨」,如果現在要我回答,我會說是「文字」--字裡行間的他人的愛,他人的感情、他人的真心,那讓我想望了活著的美好,即便不能擁有。
一個人的日子難說快樂與否,但一個人,讓我更富饒、更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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