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某華文網站出了一個大八卦,大概的內容是,阿卡德米自由學園控訴該網站某人有多個(可能多達二三十個)分身小號,並抄襲他們學員的文章,利用互贊互捧的方式上熱門,並騙取該網站所舉辦的許多活動的獎金......
我看到這篇文章時,就有好多話想說了,無奈這周非常忙碌,原因是我的視頻突然上了B站首頁,我必須守住這波熱度,盡最大的努力引流。
這個引流並非指開一堆小號,給自己點贊,并且以該網站的流量來看,我就是千手觀音也刷不過來。
而是在我已有積累的平台上寫文章+想法+動態,甚至去其他人的地盤評論引流,所以不停的在想點子想內容找機會,總之方法很多,但都是靠自己一雙手寫出來。
我想我和大部份的創作者都一樣,恨抄襲之風入骨,而我更因為有相關經驗,自然這痛恨又要再加幾分。
幾年前我曾經寫過一個講地下黨特工的故事,叫《南棘蛇計劃》,一共兩萬多字的電視劇大綱,算是很詳盡了。
眾所周知,台灣是沒什麼諜戰劇的,但那一陣子,大陸特別流行,我倒也不是跟風,更非為了興趣,我唯一看過和諜戰扯上關係的戲,大概就只有電影《風聲〉吧。
寫這個故事,有幾個原因,一是諜戰劇編劇費普遍較高,二是想挑戰一下沒寫過的類型,三是剛好想到了一個很有趣的點子,繞是如此,還是下了很大的功夫,一度想要放棄,沒放棄的原因是,在大綱未寫之前,一個專做諜戰劇的制作人聽了我的概念後,付了一筆動筆費給我,所以我無論如何得把大綱寫出來。
我還把大綱做成這樣,結果制作人哭笑不得說,這東西我怎麼隨身攜帶?但也認可我的認真,不過我之後再也沒幹過這種蠢事了。
大綱寫出來後,項目因故未能進行下去,放了一段時間後,我經人介紹,和在大陸有諜戰劇專業戶的演員Y先生見面。
Y先生想做製作人,所以親自出動找項目。
見面後和他聊了兩小時,他很喜歡我的項目,認為演了這麼多的諜戰劇,我這個故事很特別,立刻同意和我合作。
這對我來說當然是極好的消息,以Y先生的知名度來說,這部電視劇幾乎可以說一定能找到投資方。
但也正因如此,Y先生可能覺得自己有名氣,所以價錢談好後,他希望我能先把五集劇本寫出來給他瞧瞧,待他確認後再付錢,但被我拒絕了。
實際上Y先生的要求儘管不合理,但多的是人這麼幹,也有些編劇會妥協。
我沒有妥協的原因不是本文的重點,留待日後再和大家分享。
Y先生最後熬不過我,只好簽約並支付定金。
現在回想起來也很有意思,真的是在這行多年了,我當時才能定著心等待,真真正正的等到他錢滙進我戶頭,還發了信息通知我,我才打開電腦開始寫劇本。
寫完五集後, Y先生一開始倒是有認真讀劇本,長年在戲上的他還會打電話和我溝通需要修改的地方。
憑良心說,Y先生是有點料的,給的意見,包括討論的內容,都是有建設性的。
合作本來很愉快,但突然間,Y先生找到了其中一個投資方,所以後來由該影視公司和我對接劇本修改的事。
這五集劇本改到已改無可改後,對方仍遲遲不肯支付第二期款,好讓我繼續創作6~10集的劇本。
其實項目只要拖延,幾乎都表示有問題出現了。
什麼問題都有可能,但不到全安排好了,你是不會知道的。
我雖然開始心生警惕,但因為合約上有載明,若Y先生未付足整個合約的全款,版權將回到我手裡。
這一條是對創作人非常有利的條款,不容易讓甲方爸爸同意,但還是有機會,這也是為何我後來寫編劇方面的文章從來都與教如何創作無關,而是以這些如何保命的實戰經驗為重點。
大概是因為這樣,影視公司的人只好出面和我協商。
與其說是協商,不如說是正式攤牌。
對方的重點如下:
一,劇本想另外找人寫,如果日後有其他項目再找我寫。
二,可以給我原創編劇署名。
我的回覆是:
一,沒有編劇會辛苦寫個項目只為了訂金,當然希望能寫完全劇,如果堅持換人寫,就補一些錢把版權買回去,即,不用付全款也成,但多少都要再補一些。
二,如果不肯補錢,我就把項目另外賣掉,賣掉後再把已收的定金還Y先生,這也是當初和Y先生的協議之一。
但對方無論如何不肯再支付一毛錢,堅持能用到我東西的比例極少,我就不再回了。
沒多久我就接到 Y先生的電話,很有誠意的解釋,反正全推給影視公司,說是對方不滿意劇本,而他一直在拍戲完全狀況外,我還傻傻的提醒,影視公司很可能是想另外找小編劇來寫後面的25集劇本,好降低成本,因為詳細的大綱,30集的分集,以及5集劇本都有了,這也是很多公司會幹的事。
最後Y先生說他再想想怎麼做,就再無消息了。
我因為也在忙別的項目,再追問他時已是半年後的事了吧。
他回說還在想怎麼弄,我也不好催他,再過了大半年,他大概主動聯繫了我一兩次,
都是問我在忙什麼,閒聊兩句就沒影了,後來才知道,他是在確認我的動靜。
當我再聽到這個劇的消息時,已經播出了。
首先劇名改了,但改的不是我知道的代號企鵝先生,而是我曾經和他提過的,我開發的另一個電影項目的名字。
在和Y先生合作的同時,我也在為這個預算很大的電影項目到處找錢。
結果雖然融資失敗(Y先生並不知道),但很多朋友都知道這個項目,因此當我看到他的電視劇不但用了我的創作,連我的電影名都抄的時候,真是驚到吐血三升都不止。
為什麼他的電視劇能和我的電影名無縫連結,正是因為這個電視劇讓我興起了想做一個「 不可能......」的系列,所以才能套用,他當時聽到這名字時說挺好的,誰想到他竟往心裡去,一直擱在心上呢!
我第一時間微信詢問他,他結結巴巴的說,這是不同項目,你那個戲我還在想.......
當時我的搭檔十分愤怒想提告,我卻因為維權官司太過複雜(註:這個30集的電視劇已被打散成四十幾集,有大量的比對分析工作要做),而那一年又是我們項目很多,前景大好的時候,能不能應付這麼多事情 —— 不止是比對,還有一定會上媒體,還可能被對方的水軍攻擊等等,這些可能的卑劣手段,我下篇會再詳細說明。
想想只好忍痛先擱一旁,等有氣力了再來處理。
後來我還發了個朋友圈。
Y先生自然是選擇裝傻,沒想到,這部戲成了電視台的收視冠軍,我知道這件事時人家都已經播完不知多久了,雖然心裡也不是滋味,仍忍了下來,主要是還在想怎麼處理。
再後來,某次在飯局上大東提到這部戲(就是別的文章出現過的朋友),說Y先生這套劇賺翻了。
原來Y先生除了演出,還掛導演拿導演費,但實際導演是自己的小舅子還是什麼親戚導的,又拿了大筆劇本費放自己口袋,再另外請個小編劇寫劇本......
我整個人立刻坐不住了,氣的把這事情說了出來。
這之中其實還有一個插曲,Y先生和我通電話解釋的那次,由於我仍堅持他們如果不讓我寫全劇的話需補版權費,Y先生提出,要不然讓影視公司找的編劇先試寫出來再看。
會同意無償試寫幾集劇本(非大綱)的編劇,九成九是新編劇或是還沒法靠編劇收入維生的人。
先不論其創作經驗和能力能否勝任寫大劇的工作,我相當反對用任何理由剥削創作者。
我和Y先生說,還是要給人家錢,如果他們不給,可以從補貼我的版權費中扣除。
Y先生頓了一下,然後說他再想想怎麼處理。
天真的我,怎麼也沒想到,Y先生和投資方是同伙,人家根本連一毛版權費也不願補給我,只是在想怎麼吃掉我的項目,或著至少拖延我另外把版權賣出去的時間,等到他們的戲上了再說。
飯局現場正巧有Y先生的朋友,他聽了我說的話半信半疑,我立刻出示微信,我說別的不說,你就聽他被我質問時支支吾吾的口氣心裡也有數了吧。
對方聽了後尷尬的笑了笑,還問我需不需要他出面調節。
因為戲已播出後再提告,對我不是很有利,對方可能愛理不理。
侵權官司最好是在電視台播出前提告,因為有糾紛的電視劇電視台會壓住不放,那製作方迫於壓力,就一定得出面處理,再來當然就是熱度也有助力。
所以這裡也建議 Matters 考慮把阿卡德米學園提出的,疑似抄襲,卻又不肯出面說明的帳號,如果之前有參與活動,所得到的獎金先凍結,等到蓋婭等人所謂的官司勝訴後再返還,並給一個期限,超過期限即充公之類的。
那天吃完飯後,大東介紹了我一個律師,暫名小黑吧。
我和小黑通了電話,我把大致情況,和原創故事的內容告訴他。
在說到Y先生電視劇的劇名時,小黑已經初步判斷概念雷同,我自己都還沒想到這一層,只單純的在煩惱要如何從四十多集的電視劇裡舉證。
然後,還發生一件事,原來當初Y先生拿走合約說回簽後給我,卻一直沒給,我也忘了。
在找各種證明時才想起,也許這事早有預謀?
誰知小黑一笑道,沒合約照樣能告,郵件往來總有吧?轉帳紀錄總有吧?照樣能證明你們在這個項目上的合作關係。
真正麻煩的地方在於,我得先翻出所有和相關人等的微信和郵件記錄,然後找出和案件相關的內容,自費拿去公證,才能做為證據。
再來是重頭戲了,我必須看完四十多集的電視劇,做出情節,人物關係,以及台詞的比對分析,和可能抄襲的概念等等。
我問小黑,對方擴充到四十幾集,人物姓名自然也是全改了,這打散後的內容,法官能弄明白嗎?
小黑這時告訴我, 真正能判定抄襲的,不是只有比對分析,還有一個最重要的,叫核心概念,也就是這套劇的價值所在。
打個比方,如果Y先生的劇播出後,造成了我的項目賣不出去,而這兩者是有關聯的,那他就有可能是偷走了我故事裡的核心價值。
再打個比方,A電影項目以令人驚嘆的反轉或結局拿到了投資,上映後票房極佳。
而先寫出來的B項目卻因為A電影的結尾抄襲,導至無法融資,投資方都說這個創意已經有了.......那麼該項目公認的核心價值就是巧妙的反轉創意,那麼也落實了A的抄襲。
也就是說,就算A電影天真的以為,改了所有人物姓名,或是把姐姐改成妹妹,又或者整個故事都看著不大一樣好了,例如你把故事改成了做假鈔,但讓人驚嘆記住的仍是反轉,而這個神反轉其實是出自哪部電影?如果你的電影抄了後搶先該電影上映,會不會導至該電影融資失敗,胎死腹中呢?
如果很有可能的話,那A電影算不算抄襲?大家可以想一想。
至於比對分析,是加強證據之用。
上篇先寫到這,最後和大家分享幾張截圖,是我昨天看到的,很棒的視頻。
該up主因為被抄襲,所以做了一個這樣的視頻,引起了很多人共鳴,登上全站熱門的寶座(排名第一)。
附上該UP 主的心聲,希望大家不要對這樣的人手軟,雖然不公平的事哪裡都有,但我們至少能做到不沉默,就算法律不管用,也能用輿論的壓力讓這些人收斂一點。
後記:
疑似侵權一事發生後,被點名的主角一直未有正面回應。
其他號的回應,大部份都蒼白可笑,而且完全沒說明大家最關心的重點,是否抄襲,只是不斷的在是否需要公開自己的真實身份等無關痛癢的事情上糾纏。
我眼裡真正受到委屈的創作者,人家質疑的如果是 A 點,他們一定會就 A點,"氣急敗壞"的進行有理有據的反駁,反之,那些飄來飄去,寫了幾千字的評論就是無法把事情講清楚的人是什麼樣的委屈心情?我真理解不了。
除非勇敢的正面回應,否則你們耍哪一套把戲我都理解不了,capit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