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年底了!除了要準備績效考核,還要同時展望明年目標,但目標應該如何制定呢?
別瞎忙,請善用目標管理的 SMART 原則!
為了達到更好的工作績效,管理學大師 Peter Drucker 提出了目標管理的概念,隨後 Robert S. Rubin 教授則建議在設定目標時應該把握以下五個原則:Specific(明確的)、Measurable(可衡量、量化的)、Achievable(可達成的)、Relevant(和組織、策略相關的)、Time-bound(有明確的截止日期),所以又被稱作 SMART 原則。
Specific
目標必須明確、清楚,而不該是一個抽象的概念。舉例來說,「營業額增加10%」就比「營收成長」來得明確;「減重10公斤」就比「我要變瘦」來得清楚。記住,具體的目標才會讓人有動力去努力完成!
Measurable
目標要能夠被量化,才能衡量執行的成果。許多負責行銷的同仁把目標設定為「強化內容行銷」,但前提應該要有一套評量內容行銷的機制,否則很難評估最終的績效。相對地,好的內容行銷反映在官方網站的自然訪客流量、銷售轉換率等指標,所以改設為「訪客流量成長20%」與「銷售轉換率成長10%」,就是一個清楚且可以被量化衡量的目標。
Achievable
目標不是單方面的指派任務,而是主管與員工討論下的共識。所以在設定目標時,必須是有點挑戰卻又有機會達成的特性。如果想要開發新款的APP,要先考慮研發部門是否有足夠的技術,否則就屬於遙不可及的任務。若沒有相關經驗,改成與外部公司合作開發,目標既有機會完成,對員工來說也有一定的挑戰性與成長空間。
Relevant
目標應該與公司的策略方向一致,也要與員工的業務內容有關,否則只是浪費資源又徒增工作量。如果無法清楚說明為何要做,那麼就應該調整目標。請永遠記得「選擇不做什麼比做什麼還重要!」
Time-bound
人是有惰性的,如果沒有完成時間的壓力,你就不會刻意去執行。所以制定目標時,不僅要時設定時程表,也要納入優先順序的考量,才能讓團隊運作得更有效率!
想要避免訂出不切實際的目標,就請好好使用 SMART 原則!
SMART 原則不僅適用於制定公司目標,也適用於個人的生涯規劃。有明確的目標,才會讓我們更有動力,也更有機會完成屬於自己的夢想!
我是產品經理 Cliff ,2021 我們一起加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