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班之後,我走路到圖書館還書,走了一個小時,接著再從圖書館走路到捷運中山站,和朋友吃飯,因為和朋友約五點半,為了不要遲到,我後來就直接在大馬路上慢跑起來,好久沒有跑步了,像這樣把運動結合到日常生活中,我覺得十分善用時間,也對維持身體健康有助益。
和朋友吃飯的時候,朋友還說我是她見過最強的女生,因為我從下班到跟她見面,走了兩個小時的路,我想到男朋友在台灣的時候,每天上健身房運動三個小時多,就覺得自己根本追不上他,現在我走路運動,就是為了讓自己不要差他太多。
飯後我向朋友道別,自己繼續走回租屋處,也許又走了半個小時吧!在走路的過程中,我思考著許多事情,覺得這樣子走路運動也很不錯,雖然總感覺「男朋友」來的太快,但是如果可以因此促進我運動,也算是一件好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