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早上老闆說, 她並沒有想要找人, 她想要挽回前天, 對我說過的話。
然而辦公室主任麗莎說, 老闆已經上網開始動作了, 意思是, 她的行為永遠不符合她說過的話。
如果不是臉皮夠厚, 自己早就甩門, 拂袖而去, 再也不要回到這個坑人又狗屁倒灶的小地方。
要不是去年被老闆抓包手機簡訊, 被她苦苦哀求留下來管理公司, 我可能早在CIBUS從實習生轉成正職了吧。
心裡很苦, 因為換工作, 這不是我一個人的事情, 唉, 以前還自詡是台灣之光哩, 沒想到竟落到這樣的光景。
好不容易從一個在家十年相夫教子的家庭主婦, 一拿到綠卡後, 馬上就有工作機會, 而且還是百分之九十九吻合我在台灣的學經歷及訓練, 不論是台灣或是美國, 農業都是冷門科系, 而且極幸運是, 不到三年, 陰錯陽差, 被升為主管職, 原本想要走人, 結果意外地留下來更久, 根本就是一匹大黑馬, 自己也嚇了好大一跳, 就像聖經所描述的, 上帝賜福, 超過你所求所想的。
沒想到, 自己到底是扶不起來的阿斗, 同情心和工作能力有餘, 但是語言能力, 大大的絆住我的信心, 到底管理職還是需要說很多話, 尤其對老闆說好聽的話, 問題是, 我就是“國王的新衣“ 故事中的小孩, 從小到大, 一路白目。
我承認, 當一個manager, 要學習的事情還有好多好多, 我只是不想跟我老闆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