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兩天有Jerry Windle及美國跳水奧運代表Jordan Pisey Windle的故事。Jerry透過國際收養,收養了Jordan。
那台灣人會不會有機會「國際收養」呢?
當然也是可以的,但是你有注意到,在Jordan和Jerry的故事中,讓他們最為困擾的是什麼呢?
因為Jerry大部分時間,是以「單親家庭」的形式出現,所以環繞的話題不是:「我有兩個同志爸爸」,反而困擾Jordan的是「膚色」不同,因此,他們父子,才一起催生了《不再有孤兒》(An Orphan No More)的繪本
那在台灣呢?我想要收養其他國家的小孩可以嗎?
當然可以。但是,這個「但是」很重要。
台灣的小孩就收養不完了,怎麼還會收養到其他國家的小孩?
這時候社工師可能會對你說:「要不要考慮先收養國內的小孩?」
這張附圖是圍爸依照衛生福利部的資料畫的折線圖(這裡可以用折線圖嗎?我不知道什麼圖比較好,哭哭,但我覺得用柱狀圖又不易閱讀,大家有建議用什麼圖嗎?)
我目前不知道怎麼查到確切每年被出養的人數,意思是很多孩子沒有出養成功,而無法在這篇貼文中討論
這裡能呈現的是「每年實際收出養媒合成功」的人數
自101年到109年來,一年最高347人,最低245人,也就是一年大約有250~350個小孩子收出養媒合成功
其中,這9年中,有7年是跨國境出養(也就是國際出養)的人數,高於國內出養的人數。甚至出現跨國境出養的人數是國內出養的兩倍!(101年,跨國境193人,國內出養80人) 。
通常而言,考量「語言」、「文化」、「膚色」,我們「通常」會認為,台灣出養的孩子,通常在台灣收養會是比較合適的。不然,就容易像前面Jordan的故事一樣,一直會很疑惑為什麼我和爸爸的膚色如此不同。在相同的語言、文化、膚色環境下,孩子會比較容易調適自己是收養兒的身份。
直到近三年,國內出養和國際出養人數才稍微打平,但仍可以這樣說「有一半的出養成功的孩子,是到國外去了,沒能留在國內」。
也許你也會好奇,那一直沒有出養媒合成功的孩子呢?
通常而言,孩子會在寄養家庭最長3年,如果3年的時間屆滿之前,就可能會安置到育幼院了。
在因為疫情的因素,為了要減少移動、減少接觸,要完成收出養,變得更不容易。
也希望大家想要孩子的家長或準家長,可以考慮成為「收養家庭」或「寄養家庭」,讓更多的孩子可以留在台灣,不用送出國。
讓同志無血養收養家庭可以有雙親共同收養,而不限制同志家庭只能單獨收養,也更能保障兒童最佳利益。
一起加油吧!希望這樣的訊息能讓更多的人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