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性戀「浪」潮
上個月在噗浪出現了好幾波無性戀議題的精彩討論。身為噗友有些想說的話。
萊特到了中年才正式汲取無浪漫/無性戀相關的知識,加上回顧過去的生命經驗,終於恍然大悟,發現自己也是這光譜底下的人,也驚嘆於前人先進們所摸索整理出的各種分類。
其實人的情感與情慾是非常細膩和複雜的,這些多樣化標籤的存在,不是用來區隔你我,也不是用來標新立異,而是讓當事人能夠更自在地接納自己,並且透過理解這些tag和相關知識,獲得由內而發的自我認同。
這些多元性別光譜的研究成果,代表源自外界的「具體認知」和「看見」,使接觸到的人們能夠向內反思,進而產生自我認同,最終形塑出穩固的自我賦權,多少消解了生命中的不確定感和孤獨感,讓自身及所有周遭接觸過的人們,在此生有機會擁抱更開闊的視野。
至於標籤的貼附與撕除,只有當事人有權力對自己做出定義。他人的立場只有試著去傾聽、開放思考,並且在完全尊重對方的前提下,展開交流討論。
我們不是被定義,是定義發現了我們
生活在現代文明的社會裡面,我們每個人,如果你願意更瞭解自己、愛自己,同時也希望更瞭解與親愛這個與你有關的大環境,就必須把握各種不同的機會,去吸收不同的知識、認識不一樣的朋友,去真正地「看見」、去真正地「聽見」。
也許最後我們都會發現,所有這些光譜和標籤下的定義與描述「本來就在」,人類的情感和慾望「本來」就是那麼樣多元、細膩,需要我們用生命去挖掘和探索。這一切的研究只是讓我們有機會「看見這些真實」而已。
萊特非常尊敬與感謝那些研究光譜的前輩先進,竭盡心力地把人類情感和慾望的繽紛化為文字描述並傳達出來。LGBTQ+族群並不是因為先有了這些光譜和標籤定義之後才「跑出來」的,而是因為人類原本就如此多彩。
在知識與真相面前,我們只能「虛心求教」,也必須提醒自己「永遠保持謙卑」 。
無浪漫/無性戀並非意識形態,而是一種確實存在的傾向
萊特之所以在此書寫,其實初衷就是希望人們如果剛好因為讀了我的文字,而認知到無浪漫/無性戀傾向的存在,能如漣漪般在未來激盪出更多公開/私人領域的經驗分享,讓有著同樣狀態的人可以免去一些生活中的迷惘,並且遇到「在了解情況之後還是很珍惜自己的人」。
我會鼓勵大家有機會多出櫃、多跟不同人聊聊天。畢竟沒有人天生就懂得這些知識,有理解或認知上的偏誤都很自然。前提是大家真的願意去敞開來交流,而不是去互相傷害。
話說回來,這些標籤永遠不會比「真正活出自己」重要。一面透過標籤認識自己,一方面也不要被僵固住了。畢竟其實是這些知識在追趕著摸索人類的多樣化啊!
每個當事人都是好老師
在噗浪上可以發現,部分網友對於一些名詞或標籤的定義會有激動的情緒,覺得完全無法接受,甚至斥為無稽,但當中其實可能有些誤會。
例如拿無性戀光譜底下的Demisexual半性戀標籤來講,它的定義是:「必須先與對象發展出較深厚的情感連結(bonding)、後續才可能產生性吸引,或出現想要發生親密關係的想法。」有網友針對這樣的定義提出弔詭的部分:「大部分女生也是這樣啊,所以說難道一堆女生都是半性戀嗎?」別忘了,半性戀既然是位於無光譜底下的名詞,其基調依然是「無性戀」的。換言之,半性戀迥異於一般有性戀者,在與他人並無穩定或深厚情感連結的狀態前提下,日常在任何人身上都感受不到性吸引力。
半性戀等其他無光譜底下的小標籤,對我而言更像是一種「特質」。例如一個異性戀男生,他可以同時「符合」或「具有」半性戀特質,但完全不影響他身為異性戀的定位狀態:這會是一位必須先和對象發展較深厚的情感連結(bonding)之後、才會產生性吸引或發生親密關係想法的異性戀男性。
這裡穿插一個有趣的小知識,與Demisexual相對的反向名詞是
Fraysexual,這種特質是「只對還不太熟、尚未產生緊密聯繫的人身上感到性吸引,且可能隨著推移逐漸消失。」。換言之,一個具有Fraysexual特質的人,和對方發生親密關係的衝動只出現在交往初期,隨著熟識以及情感深度增厚,對方給自己帶來的性吸引力會越趨減少。
目前這些無性戀光譜底下定義上更細緻的名詞,我個人是比較帶著開放的觀點去看待,也就是說,我不需要去被這些名詞給框架住,也不一定需要拿來對外標榜,而是「如果我在當中看見和我情況相符的,我就去多瞭解,也藉此機會學習,之後讓他人透過我的這份學習,也能很快地瞭解我(的狀態)。」
我覺得在現代這樣進步多元跟深入的光譜研究結果底下,一個人嚴格來講都可以「領走」至少兩張標籤——浪漫傾向部分一張、性傾向部分一張。至於領走之後要拿出來解釋、宣告,或隱藏在自己心中,都是當事人的自我認同,我們應該尊重別人的自由意志,並且不加以批判。
當他人提出這些自我定義的時候,最基本的尊重是:要求自己「先去瞭解其中的定義」,並且主動嘗試理解「促使對方選擇領走這張標籤的原因」。
2020「第十八屆臺灣同志遊行_成人之美」告訴我們的事
引文:『何謂「成人之美」?原意是指成全別人的好事,而我們將其引申為「理解並尊重他人的認同」。認同是主觀的,意思是你「覺得」自己「當下」是什麼認同,以及希望別人也如此看待你,並且這樣的認同讓你感到自在,那你就是什麼認同。沒有一定要選邊站,也沒有一定要永遠不變。有些人會說,在性多樣社群裡「那麼多的分類/分那麼細要幹嘛?」這句話至少有兩個問題:一是否定了他人的自我認同,完全沒有做到理解與尊重;二是混淆了「認同」與「標籤」。認同是自己給自己的一種歸屬,而標籤則是去貼在別人身上的,自己把自己分類,這叫認同;用某些標準去把別人分類,那叫貼標籤。再者,認同其實是很難以客觀標準去定義的,也就是說「你有什麼樣的行為並不等於你一定有什麼樣的認同」,沒有人能「幫」別人決定認同,而是你選擇一個讓自己最自在的位置。』
看完上述引文之後,再回到萊特前面的論述,其中關於「選擇領走標籤」的行動,就是我想表達的當事人「自我認同」的部分。
身為非當事人,我們只能去「理解」並且「尊重」對方,或者主動選擇去「了解背後的原因」(按照自由意志,如果你願意或想多認識對方。)
身為非當事人,也可以在自己先去研究與理解相關知識之後,與當事人進行「討論」或「交流」。
懇請永遠了解,這些標籤背後,是一個個真實的人。真實的世界和人類,比我們所已知的更加多元繽紛。我們所能做的就是學習。
從知識裡學習、從當事人的經驗裡學習、從非當事人的疑問與好奇中學習。
我們永遠無法從誤解、嘲諷、忽視中學習。
「存在的本身就是一種揭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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