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文化課程中學過「權力距離」的概念。權力距離(power distance)是指人與人之間社會地位不平等的狀況,是各種社會文化群體中普遍存在的現象。此概念由荷蘭社會心理學家吉爾特·霍夫斯塔德教授 (Geert Hofstede) 在80年代初所提出,它是指:「一個國家內的組織機構中,較無權力之成員預期並接受權力分配不平等的程度。」
小時候對《魔戒》的故事沒有特別深刻感受;直到步入職場,才領會到權力之於人有多毒啊。
「主管」這個頭銜,乍聽很了不起;我在初出茅廬時,也的確會對權力較高的上層階級感到畏懼。但漸漸地就明白,主管其實也只是一種「負責領導和行政管理」的職務,或許在公司的組織架構中位階較高,然而與其他同事也只是分工關係,而所謂的從屬關係,也只存在於職務本身,一離開公司就不存在,主管更不等於地位就比別人高尚。
因此,主管不宜以頤指氣使的方式對待下屬,也不應覺得下屬就理所當然應該聽話。
既然主管的職責在於領導和行政管理,那麼主管其實不需要是部門裡最專業的,但必須是最適合做這份工作的人。畢竟每個人的特質都不同,有些人能力很強,但只適合做事;有些人能力並非最強,但很擅長人際溝通和領導。因此我會認為,把對的人放在對的位置,對團隊而言才是更具效益的。不過,有一點非常重要:主管有不懂的事沒關係,最恐怖的是不懂裝懂。很遺憾地,實務上喜歡裝懂、僅僅是為了刷存在感而硬要出意見的主管(或不只是主管),真真大有人在。還要更恐怖的,就是出了餿主意還不夠,還不准許旁人否定自己,面子凌駕專業,更凌駕同仁的辛苦。
而不尊重下屬的主管,也是多如牛毛。在很多主管的心中,其實還是深植著階層觀念。比如,他們會對員工說:「我錄取你是要讓你來工作的,不是要讓你們私底下在那邊說長道短。」然而對員工而言,我反而覺得:「我來這裡是為了糊口飯吃,才不是為了『你』而工作。」私下說長道短本是人之常情,身為主管也無法防堵各種悠悠之口。(更可笑的是,講出這句話的主管本身就是最愛說長道短的人。)
不過,說了這麼多,可惜的是我們為了生存,某些程度還是必須對這些人做出一些退讓和妥協。只是近來也開始思考,倘若真的無法接受這樣的文化,除了忍耐和逃跑,我們是否也有義務做出一些改變?儘管不能明目張膽,但或許仍可在能力範圍內,有一些積極的作為。我也正在努力中。
►Facebook:沐謙
►Instagram:@muchienz_i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