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9年前的今天,1582年10月4日,教皇格列戈里十三世(Gregorius XIII, 1502 – 1585)宣布啟用新曆法,10月4日的下一天將是10月15日,中間的十天不留痕跡的消失了;在歐洲的部分地方,1582年僅有355天。
教皇格列戈里十三世,1572年至1585年在位,以推動更改曆法而得名,但也由於他強硬的宗教立場,使得新教國家集體抵制這次曆法改革。
格里曆
這份新曆法以教皇為名,稱格里曆(Gregorian Calendar),也是當前大多數國家通行的曆法。這份曆法的實際發明人是來自那不勒斯的天文學家阿洛伊修斯‧利留斯(Aloysius Lilius, 1510 – 1576)
[1],他花了畢生時間研究曆法,在逝世前才向教皇提出他的研究,經過漫長的商議之後,他的曆法獲得通過,並於1582年正式推行,此時利留斯早已不在人世。
在格里曆啟用之前,歐洲通行的曆法是凱撒時期通行的儒略曆(Julian Calendar)。儒略曆於西元前45年1月1日頒行,將12個月的天數與大小月順序固定下來,以羅馬執政官就職日1月1日為一年之始,每四年多一個閏日,在2月加上第29天。
但儒略曆在計算時仍有誤差,累積到16世紀時已有10天的差距,格里曆修正了這個錯誤,每個能被100整除,但不能被400整除的年份不應該有閏日
[2],由於這項差距會隨時間增加,因此各國在曆法轉換時常常遇上麻煩,尤其新教國家和教廷步調不一,使得這個時期歐洲各國的曆法十分混亂。
曆法之爭
由於當時歐洲深陷複雜的宗教爭端,教皇的命令只在羅馬公教影響所及範圍獲得承認,包含義大利、西班牙、葡萄牙、波蘭等公教為主的國家及其殖民地,法國(1582年12月9日)、奧地利(1584年至1587年間)及低地國的公教省分(1582年至1583年間)、瑞士的公教各州(1583年至1584年間)則隨後跟進。
也有少數地區轉換曆法後再度反悔,荷蘭的格羅寧根(Groningen)於1583年3月1日更換曆法,下一日將是3月12日;但當荷蘭的獨立派攻佔這座城市後,便於1594年11月19日宣布恢復儒略曆,將日期往前撥了10天,隔天將是11月10日,格羅寧根的居民得到了一個有40天的11月。
法國在北美洲的殖民地阿卡迪亞(Acadia)於1710年被英國攻佔,後改稱新斯科細亞(Nova Scotia);此時英國仍採用儒略曆,但阿卡迪亞早已改用格里曆,英國遂決定於當年10月13日倒轉時鐘,下一天回到了10月3日,阿卡迪亞過了一個足足有42天的10月。
而在波蘭又遭到瓜分時,他們也遇上了曆法轉換的問題。俄國是少數到19世紀堅持使用儒略曆的國家,而波蘭──立陶宛則是最早一批改曆的國家,為了統一全國曆法,俄國政府宣布於1800年1月11日改動俄屬波蘭與立陶宛的曆法,將時間倒轉11天,下一天又是1月1日,在12天內過了兩次元旦,這次改動也是最後一次有國家從格里曆轉回儒略曆。
不存在的日子、多出來的日子
儘管不少國家抵制格里曆,但儒略曆本身的誤差已經難以忽視,許多新教國家也漸漸轉向新曆法。第一個使用格里曆的國家是普魯士,當時的普魯士公國仍是波蘭的附庸,但與神聖羅馬帝國的布蘭登堡藩侯為共主邦聯,擁有同一位統治者。在波蘭的壓力下,普魯士於1612年8月22日轉換為格里曆,下一天是9月2日,但布蘭登堡仍繼續使用儒略曆,形成一個國家內並行兩種曆法的奇異現象。
1700年,德意志地區的大多數新教邦國(包含布蘭登堡),以及北歐的丹麥──挪威王國(含冰島)於這一年同時轉換為格里曆。若按照儒略曆,這一年的2月會有29日,但格里曆取消了這個多餘的閏日,為了避免遇上1700年2月29日的麻煩,這些國家趕在當年2月18日執行轉換,使得他們過了一個只有18天的2月,下一天便是1700年3月1日。
英國當年帶頭反對曆法改革,主要的原因在於英國聖公會認為這是教廷有意削弱其影響力的手段,故大聲疾呼反對,並獲得女王伊莉莎白一世的支持。教皇格列戈里十三世向來對聖公會沒好感,任內不斷唆使西班牙向英國開戰,並煽動愛爾蘭的公教徒叛亂,使得英國不顧儒略曆的缺陷,第一個跳出來抵制格里曆。他們一直拖到1752年才妥協,在當年9月2日(星期三)之後跳過了11天,下一天變成了9月14日(星期四),英國治下的愛爾蘭、蘇格蘭及各殖民地(美國、加拿大、印度等)也在這一天更換曆法。
美國獨立後自然沿用格里曆,但當他們於1867年從俄國手中買下阿拉斯加後,這下問題來了。堅持使用儒略曆的俄國當時和格里曆已有12天的差距,理論上應該要將時間撥快12天;但在領土變更的同時,阿拉斯加的時區也必須更動,直接跨過了國際換日線,實際上多出了一天。1867年10月7日,美國與俄國雙方代表進行交接時,先將時間按照曆法向前推進12天,變成10月19日,再因跨過國際換日線之故倒退一天,這天實際上是格里曆的10月18日,後來也成了阿拉斯加的法定假日。
東正教國家接受格里曆的時間更晚,保加利亞為1916年3月31日,接著跳過13天,來到4月14日。俄羅斯則是在十月革命後才做出調整,1918年1月31日的下一天會是2月14日;十月革命這個詞本身也反映了兩種曆法的差異,這起事件發生於1917年10月25日,但以格里曆來看,這一天應該是1917年11月7日;二月革命也一樣,對俄國人而言是儒略曆的1917年2月23日,但在其他國家卻是1917年3月8日。歐洲最後一個轉換曆法的國家是希臘,1923年2月15日的下一天變成了3月1日。
土耳其的情況也有些特殊,其採用的魯米曆(Rumi Calendar)是伊斯蘭曆與儒略曆的混合,主要用於行政與財政統計方面,每年的第一個月是3月。到20世紀初,魯米曆與格里曆同樣有13天的差距,但在紀年上差了584年,1917年在魯米曆中是1332年(1月、2月)與1333年(3月到12月)。土耳其在1917年宣布改採格里曆,魯米曆1332年2月16日的下一天是1333年3月1日,消去了13天的誤差;而1333年的最後兩個月被取消,使魯米曆1334年1月1日能夠與格里曆1918年1月1日無縫接軌。但隨著奧斯曼土耳其的覆亡,魯米曆於1926年停用,土耳其自此全面改用格里曆。
2月30日
在所有歷經曆法轉換的國家之中,最值得一提的案例是瑞典。瑞典政府於1699年決定以漸進方式轉換到格里曆,他們的作法是取消1700至1740年間11個2月29日,使得兩種曆法可以在1740年3月1日順利結合。乍看之下萬無一失,但計畫總是趕不上變化。大北方戰爭於1700年2月爆發,瑞典、俄羅斯、波蘭等國紛紛捲入戰火,陷入戰爭泥淖的瑞典無暇顧及曆法改革,除了戰爭剛爆發的1700年之外,1704年與1708年的2月29日都沒有取消,瑞典的曆法依然慢了格里曆10天之久,卻又比儒略曆快1天。
瑞典國王卡爾十二(或譯為查理十二),他將瑞典霸權帶入最後的高潮,也燃盡了國家的力量。
為了解決無端的混亂,年輕的瑞典國王卡爾十二(Karl XII, 1682 – 1718)決定壯士斷腕,於1711年恢復使用儒略曆;而為了補上少去的那一天(1700年2月29日),雄才大略的國王決定將這一天重新安排在1712年2月29日之後,因此出現了空前絕後的一天:1712年2月30日,這天是星期五。
瑞典1712年2月份的月曆,可以看到最後一天是30日。
瑞典直到1753年2月17日才正式改採格里曆,成為最後一個轉換為格里曆的新教國家。就像大多數國家的做法一樣,他們這回直接跳過了11天,穩穩地進入3月1日,再也沒有冒出那空前絕後的2月30日。
時至今日,絕大多數國家與地區皆已通行格里曆(公曆),即便仍保留傳統曆法或紀年,也都能與公曆並行。但被取代的儒略曆並未因此絕跡,在東正教的宗教儀式中仍須用儒略曆計算節日;希臘的阿索斯山(Mount Athos)修道院至今亦堅持使用儒略曆,北非的柏柏人部落和蘇格蘭的偏遠島嶼也有一些儒略曆的使用者活躍著,將這項傳統世代流傳下去。
[1] 他的本名是路易吉‧利里奧或吉里奧(Luigi Lilio / Gigilo),當時歐洲興起一股復古風潮,許多人將自己的名字拉丁化。
[2] 理論上西元100、200、300、500、600、700、900、1000、1100、1300、1400、1500共多出12個閏日,但儒略曆在追溯古羅馬曆法(前713年至前46年)時少了兩日,因此格里曆頒行時只刪去10天。後來又經過1700、1800、1900年3個多餘的閏日,當前兩種曆法已有13天的差距,下一次將會發生於2100年2月28日與3月1日之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