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一直在我的生命裡扮演著重要的角色,國中時期即使冒著被爸爸罵的風險,也堅持邊戴著耳機邊唸書,當時我真覺得耳邊沒有音樂或廣播陪伴,反而更難專心把教科書上的那些資訊讀進心裡(雖然為人嚴謹的爸爸始終無法理解);在面對大學聯考壓力爆棚的高三生活裡,少數的放鬆時刻就是跟同學一人戴著一隻耳機,反覆聽著張學友的卡帶,天南地北地聊著未來的夢想(感謝那位學友迷的朋友,讓我從此入了坑;後來在結婚前夕還因為買了張學友演唱會的票,卻天兵的記錯時間而硬生生錯過,差點跟另一半吵到連婚都結不成! );年紀漸長後,音樂總是在那些太多情緒湧上心頭,無法用語言或文字宣洩的片刻適時地陪伴我。我喜愛的歌曲很多,但有一首歌奇妙地在我至今的生命旅程中停留了最久,就是Glenn Frey在1982年唱紅的暢銷金曲: "The One You Love"
圖片來源:https://www.mymusic.net.tw/ux/w/song/show/p000016-a0340793-s052667-t002-c1
最早聽到
"The One You Love"是在我家附近的夜市,那時應該還是小學年紀的我,每週最大的娛樂就是週末跟家人一起去夜市吃平價牛排。當年智慧財產權的觀念尚未普及,夜市會有販賣盜版流行音樂卡帶的攤子,用音響播放著當時最流行的西洋歌曲。就在某一天,我聽到了這首以薩克斯風獨奏開場的歌。從那天起,好像連續好幾週,甚至幾個月,夜市的攤子都不斷放著這首歌。就算是完全不懂英語的我,也已經聽到連歌詞都能含混的跟著唱上幾句了。那是個電視只有三台,流行音樂沒有細分類別(地下樂團,爵士,Hip-pop rap都還不在一般大眾的收聽範圍),主流通俗藝術品味相對單一的年代,所以一首能在排行榜上盤據前三名位置的流行歌,說是能傳唱到家喻戶曉的程度,可是一點也不誇張。當時才聽過這首歌幾次後,它就在我腦中生了根,馬上成為我小小心靈中全世界最好聽的歌!往後只要路過夜市,就會期待能聽到響亮的薩克斯風前奏,甚至願意為了聽完整首歌在夜市繞個好幾圈。後來想想,對這首歌莫名所以的執著,也算是開啟了我對流行音樂真正的熱愛,以及我對英語世界的美好想像。
時序快轉到大學畢業,到美國唸書之後,總算真的踏上了"英語世界"的我,終於看清了想像與現實的差距,在台灣學了十幾年的英語,到了美國後發現關鍵時刻往往派不上用場,因為平日口語訓練的機會太少,以及台灣過於講究文法規則的教育,讓我在需要與英語母語者溝通對話的時候嘗盡了苦頭。跌跌撞撞地度過了到美國的頭一年,在邁入第二年時,我在一個跨校台灣留學生的聚會上,認識了現在的另一半。認真交往後,意外發現他也是聽80年代西洋流行歌曲長大的,而且他著迷的程度比我更徹底,他是會每週聽余光「閃亮的節奏」,把自己喜歡歌曲的歌詞硬背下來,當成免費學英文的怪咖!所以當我一說出
"The One You Love",他馬上就能哼出前奏。更讓我驚喜的是: 他小時候還真學過薩克斯風!(他說想要完整吹奏這首歌,是他當年學習的目標之一)。種種的巧合,讓我更加確信,這個男人應該是可以陪我走完一輩子的伴侶。
一首歌在我們的生命裡,可以代表一段時光,在其中累積的所有回憶,似乎都可以藉由歌詞與旋律,栩栩如生地重現在眼前。音樂是用時間紀錄的藝術,這也是為何它無可取代的原因。
"The One You Love"巧妙地串連了我的兒時記憶與愛情生活,相信這首命定之歌還會持續陪著我與另一半,走向未知的以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