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滿和盲點
所謂的從事文創的這批藝術家,基本上是由弱智組成的,他們最初受到了一定的所謂的美學教育,使他們覺得他們的人生中具有某些優勢,因為他們本身是從最差的環境中成長的,那麼他們就想具有某種傲慢的狀態,想能夠和現實脫離,進而成為另外一種菁英或文化的一部分,這種想法使他們成為極為下賤的一群。
台灣的法律專家也一樣,以為受過了一定的所謂的法學教育,使他們覺得他們的人生中具有某些優勢,因為他們本身是從最艱困的環境中被培養出來的,台灣每年有成千的律師產出,其實大多數的法律從業人員根本不知法律的精義與真正的價值為何,他們就想具有某種傲慢的狀態,以為自己身分尊貴或者理解力比其他學群的人優越,常常習慣批判,而不肯承認自己目光短淺如豆。這就是你/我/大家的盲點。
這就很像台灣以很矛盾的角度在看義大利,一邊以為這是第三世界,充滿黑手黨;另一方面又不斷在吹捧這裡的時尚、設計,還有美食(但多是把產地到餐桌當廣告詞在用)。台灣看西岸華人在西雅圖權利伸張辦的遊行有一樣的症狀,一邊說是「一開始就不該辦,渲染遊行變暴動,」一邊像是在看建築展、科技展一樣,誇示它們的高科技,而市中心四處流放遊民的問題乃政府基於普世價值,一面基於人道支援的高尚理由、一面又面臨居住治安堪慮的問題,struggling and swinging all the time;在難民的問題上,義大利確實自己燒錢應付很久了,光是海上救援隊,一個月就要九百萬歐元,派船之外,還有飛機巡邏、直升機緊急救援。但也衍申出很多問題,北方聯盟趁機煽動反移民、無力管理難民等。人道救援還要被英國罵說是「鼓勵偷渡」。從台灣人的批評中我們看到「站著說話不腰痠」,嫌貨才是買貨人的奧客心態,批評總是比較容易。
台灣是個很安逸又無聊的小島,人與人間很容易文人相輕(大家也知道某些族群自恃甚高最喜歡出一張嘴損人),沒有以前社會那種相互Cover的溫暖,以及看淡無常的樸實無爭,每天人們都在為自己的不合理合理化,這個是現代人最會的。
另一種文人世襲制
擁有了能力與社會影響力,卻不思反饋社會、幫助弱小,有些知識分子只想著自己的生活品質與榮華富貴,用這樣的腦袋去怨天尤人。與其說自己選擇這條路是有多光冕堂皇,還宣示甚麼犧牲奉獻的決心;不如承認多半也是為了洗刷銅臭與美化自己的自利心而已,與世井之人無異,甚至等而下之─起碼一般人用不著包裝自己、假清高,然後再用怨天尤人去指責別人沒心沒肺,來為自己前後不一的想法找到階梯下台。
一個人的人品如何,你的力量也如何,你的力量如何,你的日子也如何。如果永遠都是本位主義,當局者迷看不清事實,那跟還要跟人討論甚麼、越辯越明甚麼,如果人只相信自己的主觀及價值判斷,就只能慢慢在自己的世界怨嗟,誰也治不了你的病。
簡單一句就是,很多所謂的高等中產階級來自商人、醫生世家,很多醫師的下一代都是醫師,律師法官更是有背景有上一代撐腰就喊水會結凍,其實怕累怕苦,就別當醫生、司法官,可能因為上一代既得利益者的影響,缺乏責任感又不習慣世風轉變,所以遇到一些刁民或難纏病患就一昧認為是人心不古,對世界的看法過於狹窄、怨天尤人。
More talented, have more responsibilities 怕熱不要下廚房
2015年終討論「醫療糾紛處理及醫療事故補償法」(下簡稱新醫糾法)時,醫勞盟一方訴諸悲情又不理性,這樣是沒有用的,起碼國家機關跟法院不會領情,你們自己人都說服不了,又怎能期望不同領域的人? 是吧
醫糾法規定,除政府預算的30%有明訂入法外,[醫界分擔金]、[菸捐/捐贈/孳息及其他]亦應明訂為30%、40%。(重點--醫界分擔金是30%,不會再更多。)
草案§32中,補償基金之醫界負擔部分(全稱為醫療風險分擔金)是由醫療機構、醫事人員繳納,但如本文初所述,此條正是朝野政黨尚未有共識之處。衛福部目前的立場,是「由醫療機構單獨負擔」,並將研擬防範機制,以防堵醫療機構轉嫁醫事人員,變相減薪。
補償的判準係「『無法排除』醫療事故與醫療行為之因果關係」。無法判定是否有因果關係(也就是條文中所說的「無法排除」因果關係),這種情形依敝人的經驗,最常見於纏訟多年的醫糾訴訟中,而這也正是醫糾法最希望減少的醫糾類型。雖然病人或其家屬領到補償後,依然可以提起民事訴訟、刑事訴訟的自訴或告訴,但此時,其須「返還」先前已領取之補償 ── 此部分將由法務部行政執行,亦即,病家如不返還,國家是會動用公權力強制去執行他的財產的。
至於,此機制會不會造成:「既然拿補償金後還可以提告不如我都先申請補償,手上短期有更多現金是好事,之後繼續提告再返還即可」?這端視申請補償金者之道德素養,衛生福利部期望,也認為此等情形應不多見。畢竟根據醫糾法的前導試辦計畫《生育事故救濟試辦計畫》,101年開辦至今共受理276件補償案,其中補償後依然提告者,僅有2例,小於1%。別把人想得太壞,心美則看世事皆美,任何事就都迎刃而解。
擁有全世界最失敗的(奧巴馬)醫保系統的美國,醫療非常不近人情、不普及而且沒有效率,一個疫情就讓他們平常安逸習慣的醫療系統崩潰殆盡。美國近100%的醫療事故賠償都仰仗私人保險,醫療事故的風險轉嫁給消費者和醫院,醫生收入高Plus生活品質好,但這樣的社會卻是貧富不均、有病等到沒法醫(等死)的窘境。試問醫師失去醫者不分貴賤救苦救命天職的初衷,只想Walk away from the shit hall,喝咖啡開名車收高額費用但卻不實際救人命, 其實才是身為這個職業最失敗的一點 ,You don’t know what you are supposed to do(let me know if there’s something I can do to fix it) 怕熱就不要下廚房,當醫生是一種天職,並不是來讓你每天無事一身輕,過那種華爾街之狼才會有的浮誇虛華海市蜃樓,(台灣沒有美國破產重整的機制,一旦周轉失靈進入破產就清算解散,萬丈高樓平地起的公司一切幻化成零。公司一旦破產甚麼都不是,人情冷軟有時可以讓那些人去跳樓結束人生),具有天職的知識份子應該要付出更多、dedicate yourself more into the public interest, 擁有高社會地位應該更有高的社會責任和使命感。天助自助者,人必自重而後人重之,當政府試圖解決你們的問題,而你們卻因為錯誤理解而自己不願推自己一把,那麼一切都枉然。
過失與無能
過失情猶可原,人非聖賢,孰能無過,倘若過失造成了原本不該發生的因果歷程,甚至使原本不該發生的損害發生了,那過失之人就該負起些許應負的責任─喔,不!對於龜縮在大機構、國家機關保護傘下的那些,責任不用全部自己扛,旁人亦可稱之為自尊受打擊而濫情理盲的自我欺騙歷程,是自己定義自己的一場悲劇。如果還要求同理心我想就太過了,這是在講道理的過程。
無能(失職)其實是一體的兩面,無能就很容易失職,失職之人也很難重新贏得別人對之有能的信任。而討論無能與過失,則又是兩個不同層次的議題。無能或失職之人本即不配坐擁其位,不配得到他人體諒和尊敬,也根本不用討論原本在其位之人應該得到甚麼樣的尊崇與待遇。
專業人士有Self-regulated 的義務,職業道德重於一切,否則聰明人就像是核子武器,聰明用錯地方會造成世界末日,這一點從很多社會案件都可見。律師為了利益出賣靈魂,教唆偽證、偽造文書、利用職位搬弄是非鼓勵訴訟、更甚者還鼓吹暴力對抗政府,製造社會動亂,這根本就枉費國家栽培的奶水、濫用資源,更是德不配他們所擁有的社會地位。醫生也是一樣,醫學院七年畢業只想著錢和輕鬆生活,將自己畢業時宣示的救苦救命、視病如親誓言當作糞土,當人越來越自私,所有能量都是從自己自身開始影響到點/線/面的生活圈,形成一個惡行循環,難怪執業環境越來越像大染缸. 因為人與人相處就像一面鏡子,會投射出你內心所想,你認為人心不古,人心就不古。
要嘛滾,要嘛忍。